改变没有享受相应待遇现状
三明补贴模范非公企业工会主席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25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吴铎思 通讯员范立淮 汤茂松)“从1月起,获得模范职工之家的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可以享受岗位补贴,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每人每月300元,省级模范职工之家每人每月260元,市级模范职工之家每人每月200元。”日前,福建省三明市总工会出台了一项工作举措,加强基层工会建设。
据了解,三明市模范职工之家的推荐评选体系已经建立30多年,有效推进了基层工会组织全面履职、创先争优。目前,该市基层工会组织达1.34万个,2000年以后新建基层工会组织占总数的39.4%。突出职工之家建设,既是市总加强基层工会工作落实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市总建设“责任工会、服务工会、活力工会、文化工会”工作目标的有效载体。
据悉,三明市总将进一步加大非公企业工会职工之家培育,今年计划评选表彰30家非公企业模范职工之家和30家非公企业模范职工小家。目前,全市获得市级以上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的非公企业有80多家,按照市总规定的条件考核后,符合条件的工会主席将于7月首次领取岗位补贴。
“出台这项制度,主要是解决非公企业兼职工会主席没有享受相应待遇的现状。”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黄建锋说,“通过这项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有效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激活新建工会组织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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