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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3月13日 星期一

实施一年来,不少条款几成空文

新消法实施中存“四大难点”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13日 04版)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杨召奎)个人信息保护如何落实缺乏具体规定、三倍赔偿调解难度加大、“七日无理由退货”难以落地、金融消费领域存在诸多乱象。再过两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消协今天发布的《全国消协组织贯彻落实新消法一周年情况通报》指出,新《消法》实施一年来,不少条款几成空文。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自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实施,到今年3月1日,全国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80214件,解决497638件,投诉解决率85.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亿元。但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在新《消法》贯彻实施中,全国消协组织在工作中也发现四大难点问题。

一是个人信息保护如何落实,缺乏具体规定。2014年,中消协开展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研究。研究表明,尽管《消法》有明文规定,但现实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众多难处。

二是三倍赔偿调解难度加大。新《消法》在惩罚性赔偿方面做出了很大调整,由原来的增加一倍赔偿,调整到了现在的增加三倍赔偿,而且还设置了最低赔偿额为500元。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消协组织发现此类案件的调解难度加大。

三是远程购物经营者履行新《消法》、新责任难尽人意。远程购物经营者在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有关规定上存在三大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擅自扩大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解释,设置“非质量问题不能退货”的条件,使得消费者享受“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大打折扣。

四是金融服务领域存在诸多乱象,消费者的知情权等权利保护涉及多部法律,问题复杂,保护的专业难度大。中消协提醒,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应选择经过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和理财产品,同时要注意防范,避免被假冒人员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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