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解读两高工作报告
“相同关键词”折射法治进行时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细读报告的相同关键词,读懂法治中国进行时!”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的回应。其最大的特点,是用实实在在的案例来展示工作,少了概念口号,多了推进司法改革的快步节奏。
错案——
高法:“对错案的发生,我们深感自责”
高检:“严防冤假错案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
轰动全国的“呼格吉勒图故意杀人、流氓案”等一批冤错案件,能否被写进两高工作报告,此前曾引发舆论关注。今天,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对冤假错案的发生表示了自责与自省,并展开“自我批评”。
两高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到了呼格吉勒图案,并强调“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错案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这样的承诺令人欣慰。
“自责应该是手握公权的人应当具备的一种觉悟。”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征夫委员表示,“这种自责反映了职业的良知和职业的担当,而冤假错案背后往往是因为司法人员缺乏良知、缺乏担当。”
南开大学法学教授侯欣一委员认为,司法正义、错案追究不能靠偶然发现来体现。防止不再发生、少发生,必须依靠制度来解决。同时,要建立错案追究制度,把积累的冤假错案全部清理出来。
“呼格吉勒图案是最好的例子,再多的赔偿也换不来鲜活的生命,却可以对所有手握国家公权力的工作人员起到警示作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代表认为,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才能促使权力被更加慎重地使用。
跨区——
高法:“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
高检:“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
3月10日上午9时,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敲响了挂牌后“第一槌”。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沈阳分别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许多专家学者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往下走”,意味着最高审判机关“重心下移”,有助于破除地方保护及地方权力对司法公正的干扰。
与此同时,高检在上海、北京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重点办理跨地区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重大民商事监督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大环境资源保护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保证国家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这被视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
曹建明在报告中表示,“积极探索对跨地区案件的专业化监督,坚决维护执法司法公正。要稳步探索加强对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行为的督促纠正力度,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
“目前设置了两个巡回法庭、一个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数量应该适当增加。”民革北京市副主委汤维建委员认为,一个巡回法庭最多只能管辖三个省、市、自治区的案件。他建议按照东北区、西北区、华北区、华中区、华东区、华南区、西南区、中南区等地域范围设立相应的巡回法庭。
民生——
高法:“坚持问题导向,践行司法为民,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
高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改革保障民生”
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带来了令劳动者关切的消息:在“欠薪入罪”后,全国法院依法制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判处罪犯753人;同时,出台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规定,明确“上下班途中”等情况下工伤认定标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代表认为,“民生,历年都比较受重视,今年关注的点比较多,比如说环境问题和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两高都予以关注。这表明,司法改革的方向就是改向民生所需求的地方。因为只有不断关注民生,将司法的根深植于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的司法需求之中,法院的审判才会具有生命力。”
公正——
高法:“坚持公正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高检:“深化司法改革,为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司法改革的成果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安徽省六安市市长毕小彬代表说,“两高的报告,让我们体会到司法机关继续朝着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迈进。”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哲学家培根的这句名言,近年来在中国被广泛引用,显示着每一个中国人对公正审判的渴望。
“司法公正,既要加强制度建设,也要强化职业良知。”朱征夫委员认为,任何制度不可能尽善尽美,制度建设难免留下空间,需要良知来填补,公正的司法制度需要建设有良知的法官队伍。
黑龙江省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兰代表说:“司法机关的努力,我们有目共睹。这体现了法治的进步,也为今后的深层次改革、为司法公正打下了良好基础。”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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