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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3月10日 星期一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如何让这一信仰深植人们心中,成了不少委员思索的问题——

【商国是议民生】法治信仰,何时成为人们内心的阳光?

本报记者 罗娟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10日 05版)

漫画 赵春青

在今天全国政协立法法分组讨论会间歇,被记者团团围住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委员反而抛给记者一个问题:什么叫“建成了法治社会”?

阚珂继而说道,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此时修改“管法之法”的立法法,就是要使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使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他强调,“要实现这个目标,既需要建立和健全高效、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更需要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做坚强支撑。什么时候,人们将法律内化于心,认为法律是保护自己的,而不是约束和限制自己的,是自己生活甚至生命的一部分,没有被强迫,而是自觉自愿地遵守、服从并呵护它,那么就可以说,我们的法治社会形成了。”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如何让这一信仰深植人民心中,成了不少委员思索的问题。

“一些官员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把法律当回事”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但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彭雪峰认为,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现状不容乐观——执法权责脱节、多头执法的现象屡见不鲜,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的现象饱受诟病。

“行政权力未得到有效制约和规范”,他说,这是阻碍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大症结。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是领衔提出废除劳教制度的新闻人物,他认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缺乏法治思维,不尊重法律。“一些官员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把法律当回事,拍脑袋、批条子,只有当他自己倒霉时才意识到法的重要性,希望得到公正审判。”民进河南省主委张震宇委员也认为,一些地方和部门“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说明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政府仍然任重道远。

资料显示,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努力,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243件,行政法规700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

但在朱征夫委员看来,法治信仰缺失在政府工作人员中还大有人在。他说,公务员会经常参与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甚至一些人考试分数还不低。然而在管理过程中,却明显有法不依。

“了解与掌握法律知识,并不等于树立了对法律的信仰;法律知识的简单叠加,也并不等于法治信仰的养成。”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王全书委员建议,将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实践作为更深层次、更高层级的普法。应使立法执法司法改革与法治信仰培育同步,建立有效的违宪监督、审查纠错和责任追究机制。

“企业总认为法律是管他的,限制他利益的”

若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正常的企业经营和市场秩序必然遭遇劣币驱逐良币的逆向淘汰,严重破坏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秩序。

阚珂给记者讲了他带队到德国调研安全生产时的一个小插曲。“我问他们,如果企业不执行法律,你们怎么应对?德国人不理解这一问题,他们反问我,‘怎么会有企业不执行法律呢?从未听说过。”

阚珂说,一些企业对于执法有抵触心理,“企业总认为法律是管他的,限制他利益的,其实不然,法律是保障公民、企业和社会长远利益的。”他举了个例子,比如要求一家造纸企业为了保护环境不要将污水排放到河流,但企业往往不会照做,而是为了一时的利润,将全局和长远利益抛在脑后。

“这一切并非出于无法可依,我们的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究其原因,一是法律观念意识薄弱,二是短视。”

针对网商最近频频出现假货事件,今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回应说,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还是加强企业诚信意识、建立企业信用体系。如果卖了假货、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有记录,进入企业信用档案,其经营活动就要受到限制。“增强企业的信用自律意识,建立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是解决假货的治本之策之一。”

“现在违法付出的成本过低,所以才出现这么多的违法现象。”张茅说,如果增加了违法的成本,使企业支付不起甚至无法经营,处处受到限制,甚至罚得企业倾家荡产,市场秩序才能有根本的好转,这些假冒伪劣的产品才能逐步消失,侵犯知识产权的现象才能减少。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采访时,不少委员指出,法治精神绝不应该“明镜高悬”。法治是依法办事的社会秩序,只有从社会生活中“自然而然”地生成,才真正有生命力。

因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任务,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内容。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永新委员认为,这把党治国理政的目标与法治社会的具体生活方式统一起来了。

不少委员认为,我国一直以来的普法教育虽然普及了不少法律知识,但是问题显而易见。

“强调公民遵法守法多,告诉公民知法用法少;更少告诉公民拥有哪些权利,如何依法保护自己的权利,如何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朱征夫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会上提出,权利教育在普法教育中的缺位导致普法教育成为“守法教育”和“听话教育”。

“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仍未深入人心,广大公民学法、知法、用法的热情仍然不高。”朱征夫委员举例说,只要一抓到人,嫌疑犯就成了“罪犯”;只要嫌疑人一招供,办案机关感觉就算破了案;有些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嫌疑人在被抓第二天就面对电视镜头“认罪”或者“认错”。这是从司法机关到普通百姓一起“共谋”的“有罪推定”。

朱征夫委员反复强调,这和每个人都有关系,“假如不让法律信仰深入每个人的内心,冤案仍有发生的可能”。

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近日,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们常说,要让法治的阳光照进每个人的心里。”阚珂说,这缕阳光,也应该包括法治信仰。 (本报北京3月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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