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3月09日 星期一

15年来首次修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

【两会聚焦】让“法律娃娃”生得更健康

本报记者 李瑾 赵昂 罗娟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09日 01版)

今夜,对64页的纸质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及其说明,众多代表连夜研读。7天后,他们将代表人民,按下表决器。

立法法,一部普通人看上去较为陌生、但在专业人士眼中却异常重要的法律,迎来出台15年后的首度修改。

今天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将在3月15日进行表决。

“立规矩也得有规矩”。现行立法法于2000年颁布实施。作为一部规范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如果把新出台的法律比作新生婴儿,那么立法法规定了“这些娃娃是怎么生出来的”。

“只有良法才能善治。不能简单地说有法可依,更重要的是有‘良法可依’。”全国人大代表辜胜阻曾参与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的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审议,这位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这样评价此次立法法修改的意义。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管法的法”为何此时修改?

“通过修改立法法,完善立法体制,做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改革和法治同步推进。”今天下午,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听取草案说明。说明中的这一段话,阐明了此次修法正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通过完善立法体制,提高立法质量和立法效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对改革的“护航”作用可见一斑。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梁鹰称,今天的立法已经远远超越建章立制,而成为为改革凝聚共识、排除阻力的一个重要利器。

经济新常态下,继续全面深化改革对法治工作提出新要求。用立法引领改革、推动发展,“站在前面,而不是站在后面,这是功能的调整,草案已经把这个写进去了,这是立法工作指导思想的重大调整。”

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食品创始人陈泽民曾列席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他认为,我国正处于全面转型期,不仅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更要依法治国,以“较真儿”的态度修法、执法、用法。

成品油还会不会随意加税?限购、限贷、限行等减损公民权益的行为,今后还会不会“任性”出台?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对此很关注。“目前全国有18个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车船税三种是人大立法的,其余都是国务院以暂行条例和试点的方式推出。”这位三届老代表,多年关注我国财税制度改革。他称,“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有权不可任性。靠说不行,还需要为权力筑起法律的‘栅栏’。”

规范政府用权是立法法此番修改的另一大亮点。根据草案,没有上位法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减损公民权利,这意味着一些限行、限购、限贷等地方限制性行政手段今后将不能再“任性”。

事实上,在今天正式提交审议前,外界对此次修法最关注的有三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对“赋予地方立法权”的具体条款较为关注。“这更有利于从各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地的实际、丰富完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

在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看来,我们国家那么大,各地方情况不统一,此次拟开放“环境治理、城市管理、城市建设”这三部分地方立法权限,对地方城市管理增加空间有一定正面影响。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和法治中国建设提速,政府正在学习将一切行政行为放进法律的框架内。这样的自我限权,也对社会公众提出新的要求:学会通过利益表达,在法律的博弈过程中保障切身权益。

(本报北京3月8日电)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