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莹回应“趁机上调燃油税”
2020年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05日 04版)
本报北京3月4日电(记者康劲 孙喜保)“前段时间,油价下跌,财政部趁机上调了燃油税。我想了解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提出了税收法定的原则,为什么财政部还能如此随意地调整燃油税,全国人大是不是没有尽到职责?”在3月4日的全国人大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抛出这个尖锐问题,直问全国人大发言人傅莹。
傅莹解释说,我们国家目前现行的大部分税种都是国务院通过制定税收暂行条例来制定的。这个依据的是1985年全国人大给国务院的授权,当时是出于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这些年确实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现在,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税收法定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都明确提出来,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傅莹表示,要在2020年之前,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关于何为“税收法定”?傅莹说:简而言之,就是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都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我们这次在大会要审议的立法修正案草案当中,就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税收专属立法权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今年1月12日,国家发改委下调油价,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395元和380元。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上调汽、柴油消费税。两因素相抵后,每吨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215元和150元。
燃油税的“趁机”调整引发舆论争议,有关人士认为,这样的调整“很任性”。此番争议也被带到了本届两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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