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国资监管 加快改革步伐
《工人日报》(2015年03月04日 06版)
本报讯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国资、国企改革也进入攻坚阶段。在此情势下,国有企业如何在深化改革进程中适应新常态、发挥引领作用?如何在做好国企监管工作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3月2日,由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人民政协报等机构共同主办的“新常态、新体制、新模式”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研讨会召开。与会专家建议,以监管资本推进国资监管,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
在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方方看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从管理资产到管理资本要有三个变化,资本有进有退,股权有大有小,回报率允许有高有低。国家审计署原副审计长董大胜表示,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要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应把所有的国有企业,包括境外投资都纳入审计监督的视野,对国有企业实行国家审计全覆盖。对国有企业的重特大事项实行专项跟踪审计,例如对企业的重大改组、并购、国有产权处置转让、重大投资项目、大额采购事项和资金运用等,要实行专项跟踪审计。(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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