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扬州表彰首届最佳雇主企业
《工人日报》(2015年02月18日 02版)
本报讯 (记者王伟 通讯员王槐艾)为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职工权益,日前,江苏省扬州市政府命名表彰了首届扬州市最佳雇主企业,20家关爱职工企业榜上有名。
近年来,扬州高度重视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每年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爱民生一号文件,都把要求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员工的内容写入其中。此次最佳雇主评选,从遵守劳动法律、关心职工权益等方面设置了5项内容,实行百分制考核评选。“雇主影响力”主要考评参选企业劳动合同签订、职工离职率、社保费缴纳、安全生产等,“薪酬竞争力”考评参选企业建立薪酬激励机制、按期发放职工工资等情况,此外,还有员工成长力、劳动关系和谐度和社会贡献力等方面的考评。
飞利浦照明工业(中国)有限公司针对员工人数较多,又分散于南京、扬州及仪征等地区的特点,将企业原有的沟通渠道与职代会制度相结合,形成了有效的民主管理形式,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受到表彰。
扬州大学经济学教授吴进红认为,开展“最佳雇主企业”评选活动,一方面让企业更加注重内部建设,完善管理体制;另一方面,也能增强员工的荣誉感、归属感和向心力,从而更好地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和发展。对一个地区而言,鼓励企业重视职工权益保护与全面发展,有利于进一步营造良好用工环境,集聚人力资源优势,提升区域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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