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85名异地务工者遭遇年终“薪劫”
川晋两地工会联手维权,全力督促事件解决
眼看春节临近,但作为185名四川达州农民工的代表,邹安杰、张仕俊等19人仍滞留山西运城,他们已讨薪5个多月了。尽管讨薪之路的艰辛远超预期,但他们仍然在坚持:“这不光是自己的血汗钱,还有那么多兄弟等钱过年,拿不到工资没脸回去!”
2014年3月,邹安杰等185名四川达州农民工来到山西运城华源福邸小区项目务工。该项目开发商为运城市兄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商则为南通兴江建安集团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兴江公司)。8月份工程完工结算后,双方签字确认工程量1.4万平方米,按合同农民工总计应获劳动报酬400余万元。
但用人单位兴江公司却不肯支付农民工薪酬,185名农民工就此踏上讨薪之路。
2014年10月10日,运城市人社局签发《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明确“(兴江建公司)驻运城华源福邸小区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存在拖欠何志江等185名工人工资4638682元的违法行为”。《决定书》同时要求,兴江公司自接到处理书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拖欠剩余的260余万元工资,并向劳动者加付所欠工资额50%的经济赔偿金。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解决。
2014年10月16日,钱江珍等3名农民工返乡向达州市总工会求助。得知情况后,达州市总立即启动城际间联动维权机制,多次与运城市总工会电话核查情况,并于2014年11月派出工作组赴运城帮助农民工维权。当地工会也表示将全力督促事件解决。
2014年12月24日,山西省农民工工资检查领导小组通报2014年欠薪典型案件,兴江公司因在运城市华源福邸小区项目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被点名。今年1月14日,运城市人社局向兴江公司下达《强制执行催告书》。1月21日,《强制执行催告书》抵达兴江建公司,10个工作日后即可生效。
1月28日,达州市总工会派出第二支维权工作组援助农民工代表。
“工会来人了,有人给我们撑腰了!”工作组的到来让农民工感到激动,但讨薪进展并不顺利。由于“催告书”生效期已到,工作组成员到劳动监察大队了解情况,运城劳监大队表示因兴江公司提交新证据,之前下达的裁决可能面临更改。
记者了解到,兴江公司承建的华源福邸项目未在运城劳监大队备案,也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缴纳3%工资保证金。
眼看讨薪陷入僵局,2月5日,四川达州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贾德先抵达运城与运城市总工会交换意见和立场,力促该起欠薪事件解决。达州市总工会向每人发放1000元补助金,运城市总工会也向农民工代表发放了每人500元的慰问款。
“自己出了裁决,自己还觉得有问题,那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达州市总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周健告诉记者,几次碰头协商后,运城劳监大队现已认定裁决有效,目前该起欠薪案件已经移交到运城盐湖区法院,受理立案后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帮助农民工讨回工资。
“但走到法院强制执行那一步,仍需要较长的时间。”周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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