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15年02月04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空气较差城市”不能一评了之

钟言
《工人日报》(2015年02月04日 03版)

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保部近日发布了2014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和直辖市、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这一次,既公布了去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也公布了2014年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见2月2日中新社报道)   

2013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年是实施该《行动计划》的第一年。从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来看,成绩很是比较明显的:比如,与2013年相比,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达标城市的比例和达标天数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一些城市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等等。不过,这样的成果与公众的期待还是有着较大的差距,一个明显的证据的是,一些城市的雾霾依然很频繁、很严重。

不过,我们更应看到环保部的“但书”:大气污染形势依然严峻。这个严峻可能有如下几个指标:一是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与2013年相比变化不大;二是尽管一些地区多次被约谈,但污染一直没有明显好转;三是从全国而言,每个区域都有一些城市不符合相关指标要求。比如说,珠三角区域PM2.5年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6个城市超标;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1个城市超标;NO2年均浓度为37微克/立方米,3个城市超标等。

环保部公布“空气最差城市”,对于一些“榜上有名”的城市而言,是有一定压力的,但这个压力能否变成动力,能否传导给那些没有上榜而其实污染也很严重的地区,客观而言是有一些不确定的因素的。因为在一些地方,尽管公众对不计后果的招商引资颇有怨言,但情况并没有多大好转。一些落后地区,依然引进和上马一些高污染项目。

“空气最差城市”不能一评了之,一些网友提出应将所有不达标的城市都一律问责,虽然有些非理性的成分,但公众对清洁空气的渴望和期待尽快改善空气质量的呼吁不能被忽视。有关方面应在持续曝光“空气最差城市”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行问责。比如,提出全国范围内的防治计划,比照历年防治效果进行问责,同时,公布不同城市空气不达标的指标,让公众进行监督。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