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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1月23日 星期一

与职工共担安全风险、共享安全红利

重庆一煤矿发行“安全股票”让职工成股东

“安全股票”能否当季分红,由全矿安全生产说了算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23日 04版)

本报讯(记者李国 通讯员唐克培 程军)近日,重庆能源集团永荣矿业公司永川煤矿决定向矿内职工发行“安全股票”,除了矿领导和机关管理人员以外,所有员工都能通过购买“安全股票”成为“安全股东”,与企业共享安全红利,共担安全风险。

据悉,该矿“安全股票”以“投资自愿、风险共担、红利共享”为原则,符合购买股票条件的职工由公司一次性配股,井下职工每人2股,地面职工每人1股,每股价格为100元。“安全股票”实行实名制,不能买卖或转让给他人。公司分四个季度向股池分别注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资金,作为“股东”的分红资金。

永川煤矿将每月对安全生产进行考核,每季度累计结算分红一次。享受“股票红利”的条件是:在一个季度内,全矿不发生一级及以上事故,本人无违章、无受伤。此外,如果全矿在季度内实现零轻伤目标,职工可再获2股奖励;如果连队在季度内实现零轻伤目标,全体队员可再奖励1股;在一年内全矿消灭二级及以上伤亡和非伤亡事故,每人再奖励2股。

如果发生一级及以上的伤亡和非伤亡事故,则没收责任连队全部持股人员的股金,同时取消当季注入股金和全矿当季分红,事故责任连队在事故当月重新认购“安全股票”……

该矿采煤二队队长何家红算账后表示,如果全矿全年无违章、无受伤,他的“安全红利”将有1000元以上,安全投资收益率将达500%左右。

为规范运作“安全股票”的管理,该矿成立了“安全股票”理事会和监事会,由安全监察科负责公布股池的总金额、股数、股值及职工个人账户明细。

“企业要抓好安全生产,除了管理层要抓好安全管理外,还必须有全体职工的深度参与。”该矿矿长邹小明告诉记者,推行职工“安全股票”制度,就是让职工与企业安全风险共担、安全红利共享,使每一名职工都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激发职工由被动保安全向主动抓安全转变。

发行“安全股票”的决定一出,便在职工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据调查,该矿有近80%的职工对“安全股票”持赞成态度,他们认为“投资”煤矿安全虽然有一定风险,但是安全事故是可防可控的。不少职工表示,有信心搞好安全生产,兑现“安全红利”。有20%的职工有些担心:“万一在哪个环节出现疏漏而引发事故,职工的利益就会受损。”

“我相信通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职工能在自己打造的‘安全牛市’中获得‘安全红利’。届时,他们的担心就会自然消失。”该矿工会主席朱达辉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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