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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5年01月10日 星期一

环保法修订案通过前,曾经历四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讨论是:“谁有的主体资格”。随着1月1日新环保法生效当天,首例由民间环保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获得立案,议论的焦点将有所转变——

环境公益诉讼 从“谁来提起”到“怎样提起”

■本报记者 卢越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10日 06版)

“南平生态破坏案”现场,植被已遭严重破坏。 自然之友供图

“‘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在新环保法生效当天,获得立案。”1月4日下午,在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展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1月1日,新环保法正式生效。当天,由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作为共同原告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也成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生效以来,首例获立案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中华环保联合会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对记者表示,新环保法从制度上解决了环境公益诉讼“谁来提起”的问题,今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应放在操作层面中包括如何取证、如何损害鉴定和评估等“怎样提起”的问题上。

不断降低的诉讼门槛

刘湘介绍,该案中谢某等四被告被控组织违法开矿,严重破坏了周围的林地。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在赴现场进行生态损害调查后,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责令四被告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包括清除矿山采石处现存设备及弃石,原地恢复其破坏的林地植被。

刘湘认为,该案特别适合在新环保法生效的节点上提起诉讼。首先便是因为新法对公益诉讼主体作出了明确规定。

新环保法修订草案经历了4次审议。其中,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一直是颇受关注的焦点。此前,民间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常常因为“原告主体不适格”被法院“不予立案”。

最初,公益诉讼主体范围在修订中被限定为“中华环保联合会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环保联合会”,经过三审后改为:“依法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然而,环境公益律师胡少波认为,符合这两条标准的公益诉讼主体大都有官方或政府背景,“广大的民间环保机构,包括很多有意愿提起公益诉讼的环保组织,因为不能完全符合两条标准而被地方法院拒之门外。”

最终出台的新《环保法》第58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5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正是根据这一条,自然之友和福建绿家园都具备了诉讼主体资格。并且,据民政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廖鸿介绍,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末,我国符合法律规定的环保社会组织有700多个。

而在1月6日最高法发布的司法解释中,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基金会等主体也被纳入诉讼主体范围,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门槛进一步降低。

至此,主体资格不明将不再成为环保公益诉讼的门槛。

目的是遏制违法行为

“为什么要推进公益诉讼,就是为了弥补政府执法能力的不足。”环保部法规处副处长李静云在1月4日的发布会上表示,“面对此起彼伏的环境违法,政府的执法能力很难监管到每一个角落,公益诉讼就是解决这个问题。通过公益诉讼这一方式,可以发挥威慑潜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作用。”

李静云介绍,环保部门此前的一项调查发现,河北省60%的钢铁企业存在污染物超标排放的问题,70%的环境法律法规没有得到遵守。而环保执法力尤其是基层环保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存在执法不严的现象。

“环境污染难以发现、地方保护、猫鼠一家的问题,都可以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破解。”李静云说,“公益诉讼不是为了告状,最终目的是为了监督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刘湘认同了此说法:“比如南平这个案子,我们主张原地生态恢复,而不是罚款了事,或者责罚其在其他地方种种树。”

马勇表示,今后通过环境公益诉讼来遏制企业对环保的破坏和损坏将会是一个常态,用法治化的方式去推动环境保护也将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方向。

机遇与挑战并存

“南平生态破坏案”顺利获得立案只是第一步,环境公益诉讼还面临诸多挑战。据记者了解,目前环境公益诉讼普遍面临专业人员支持、污染监测、污染损害认定以及诉讼资金缺乏等方面的难题。

“所以我认为,环境公益诉讼并不会像有些观点认为的会泛滥成灾。”刘湘解释,环境公益诉讼会受到专业性和资金上的制约。“南平这个案子,我们去了现场调查,光是交换证据就准备了5天时间。下一步,我们还要请专家进行专业的鉴定评估。”刘湘说。

马勇持同样观点。他表示,目前环境公益诉讼机遇与挑战并存。新环保法为公益诉讼提供了合法性支持,但还面临可复制性、可持续性和败诉风险等问题。“公益诉讼的人力和经济成本很高,虽然统计全国有700多个社会组织符合新环保法的诉讼主体要求,但有能力提起公益诉讼的可能不足30家。”据了解,一场公益诉讼的平均花费超过10万元,一般NGO根本无力承担。

然而,在资金方面,自然之友已经开始探索。自然之友环境公益诉讼项目负责人葛枫介绍,在阿里巴巴公益基金会的支持下,自然之友已发起成立了“环境公益诉讼行动网络”和“环境公益诉讼支持基金”。目前基金数额约30万元,第一轮资助重点范围是拟提起诉讼案件的前期费用,包括调研、取证、聘请专家等,以资助和支持民间NGO提起公益诉讼,提高诉讼能力。

该基金采取滚动支持模式,即该基金资助的个案获得胜诉并被判获得相应的办案成本补偿的,基金支持的办案成本部分应回流至该项基金,用于滚动支持下一个公益诉讼个案。

“现该基金面向全国征集环境公益诉讼个案支持项目,福建南平生态破坏案是其支持的第一案。我们希望第一批能支持5个案例。”葛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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