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成立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
《工人日报》(2015年01月10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2014年12月29日,西宁市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及城西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揭牌,标志着青海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正式成立,这对于及时审理涉及环境资源的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保障环境资源法律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青海地处三江源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区域,环境保护的责任重大。环境资源审判庭实行民事、行政“二审合一”的审判机制,从2015年1月1日起,凡涉及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案件均由该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受理,审判第一、二审涉及大气、水、土壤等自然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涉及地质矿产资源保护、开发有关权属争议纠纷民事案件及行政案件,涉及森林、草原、内河、湖泊、滩涂、湿地等自然资源环境保护、开发、利用等环境资源民事纠纷案件及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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