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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2月27日 星期一

12月24日,最高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将在经济和社会活动方面受到限制

行贿“拉黑” 竞标“没门”

本报记者 卢越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27日 06版)

CFP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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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指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将立案侦查并经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相关联的受贿罪等信息整理、存储,建立行贿犯罪档案库,检察机关根据单位和个人的查询申请提供查询服务的工作制度。

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应用查询结果,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置,如限制准入、降低资质或信誉分、取消投标资格等,以示惩戒。

两年前,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目前,检察机关已建成互联共享的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


今年11月,河北成安县一绿化工程项目招标单位取消了某古典园林建设工程公司法人代表张某的投标资格。

原来,成安县检察院在对该投资800万元的县城绿化工程进行监督,利用行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核查时,发现了张某于2006年因行贿罪,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阜康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半年的行贿记录,遂向该县项目招标发布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取消该公司投标资格,项目招标评审团当即对该标做出“不予评标”处置。

“检察机关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在贿赂犯罪不断恶化、蔓延形势下依靠制度建设遏制贿赂犯罪的创新之举,也是强化事后规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信用、管理手段开展贿赂犯罪社会预防的重要实践,拓展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空间。”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12月24日表示。

从“一本万利”到“高风险作业”

自2002年浙江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率先建立行贿“黑名单”,尝试对有不良记录的行为人的投标活动进行限制以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经历了从小试点到大动作、从局部发力到全面扩展的过程。查询范围由最开始的建设、金融、医药卫生、教育和政府采购五个领域,扩展到所有领域;同时实现全国联网,防止“污点”单位和个人异地“逃脱”。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这张网逐渐织密织牢。

网织起来了,还需要有关部门去用。“检察机关只提供查询服务,对于查询之后的处置,属于行政管理的职权范围,检察机关不作干预。”宋寒松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发现单位和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会根据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作出处置,使得行贿单位和个人承担违法、犯罪、失信的代价,一向被人们错解为“一本万利”的行贿犯罪变成“高风险的作业”。

从处置情况看,在招投标中有关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取消投标资格;在资质审核中,主管部门对“污点”单位和个人降低资质等级。有的地方对其不予贷款。山东济宁市检察院就与济宁市金融部门联合规定,凡100万元以上的贷款,全部纳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范围,一旦发现行贿“污点”,一律拒绝放贷。

此外,除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和金融信贷等市场管理领域,干部人事管理和人员招录中的“污点”单位和个人也将受到限制。例如广西检察机关在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中,共对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进行犯罪记录查询10905人次,发现有犯罪记录32人次,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根据查询结果对5名候选人予以撤换。

根据最高检的统计,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以来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2012年至今年10月,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2090家和个人2426人进行了处置。

招投标成行贿多发易发环节

“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中,涉及招投标环节的行贿多发易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成为阻止此类犯罪、确保工程质量的一把利剑。”宋寒松说。

在工程建设等领域的招投标过程中出现行受贿行为,极易影响工程质量。一旦受贿人在监管、验收环节怠于行使职责,行贿人偷工减料,便可能“制造”出“豆腐渣”工程。

2011年的“7·28”南京化工厂爆炸案中,经调查发现工程相关主管部门忽视廉政准入是造成事故的重大疏漏之一。由于招投标环节没有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一家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企业承揽了拆迁业务,结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爆炸。

据了解,到检察院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的单位或个人,很大比例是用于参加招投标活动,还有不少竞标单位和个人主动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以“自证清白”。根据最高检的统计数字显示,2014年1至11月,检察机关受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中,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有179万余次查询,占91.3%。

这意味着在项目招标中能否中标,比的不仅是企业的资质,还要将“廉洁竞争力”纳入考量,这已成为不少招投标单位的共识。

据悉,最高检已与住建部、交通运输部等9个部委形成纪要,规定在相关行业和领域内,例如招投标、贷款和政府采购等关键环节,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将向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监管工作的必经程序之一,并将处置的结果反馈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将主动对应用情况进行跟踪。

“行贿和受贿相伴而生,受贿往往因行贿形成。”宋寒松表示,“对贿赂犯罪应当双向施治,既要重视受贿的治理,也不可忽视对行贿的治理,尤其是通过预防措施来切断贿赂犯罪的链条,从源头和根本上遏制贿赂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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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有需要,都可以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出于招标审查、采购审查、行业管理、市场管理、业务监管、信用管理、人事管理、贷款融资审查,以及办案需要等可以进行查询。公司、企业和个人为投标需要、信贷、商贸合作与谈判、求职等需要,也可以申请查询本公司、企业和本人的行贿犯罪档案。

“黑名单”上“黑”多久?

检察机关表示,如果上了“黑名单”,也不是“一棍子打死”,永无出头之日。行贿单位和个人都有回归社会、重新开始的机会。

单位和个人行贿犯罪从生效之日起,只要不再犯罪,经过10年就不再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对一些整改和采取预防措施有明显成效的公司、企业,检察机关可以将其表现情况以书面形式通报有关主管部门,作为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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