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贵州近期发生煤矿重大事故
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事故查处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04日 04版)
本报北京12月3日电(记者王冬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今天通报辽宁、贵州近期两起煤矿重大事故,11月26日和27日,辽宁、贵州各发生一起煤矿重大事故,依据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对这两起事故的查处进行挂牌督办,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将派工作组现场督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报告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11月26日2时35分,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恒大煤业公司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煤尘爆炸燃烧事故。截止到12月1日,已造成28人死亡、50人受伤。
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2005年和2006年先后发生两起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其所属恒大煤业公司再次发生重大事故,这起事故暴露出该矿现场安全管理混乱,“三违”问题突出等问题。
11月27日3时52分,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松林煤矿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8人受伤。
该矿弄虚作假,蓄意逃避监管,违反规定,多头作业,煤矿局部通风、机电管理混乱,图实严重不符,安全监控系统弄虚作假,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不落实。事故当班没有矿领导下井带班,而是由所谓的“跟班矿长”冒充生产矿长下井带班。事故发生后,矿领导带队下井查看现场,迟滞近2个小时才向当地政府报告。
通报要求,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要求,依法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特别是要加大对中央企业和省属煤矿企业的安全监管。对职责划分不明确的地方政府和部门,要督促其尽快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并落实到位。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力度,督促企业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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