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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2月04日 星期一

阜新“社会化”医调委运行一年调解成功率近八成

“第三方”推动建立,患者认为“可信度高”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04日 01版)

本报辽宁阜新12月3日电(记者刘旭)12月4日,辽宁省阜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迎来周年纪念日。该“社会化”医调委运行一年来,调解成功率近八成。

2013年12月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阜新市《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和推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该医调委由“第三方”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推动建立,4家保险公司委托江泰公司代理,江泰公司抽取佣金作为医调委工作经费。保险公司根据医院规格、床位、手术情况、历史纠纷情况,测算出不同医院投保费用。医院每年交付保费,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则由保险公司赔付。

据介绍,医调委共有调解员3名,都是民事纠纷法律专家。参与医疗鉴定的医学专家,从阜新市医学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保证了医调委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记者今日上午在阜新市第二人民医院五楼的会议室内看到,医调委调解员杨月超、鄢飞、刘辉和10余名患者家属及第二人民医院医政科主任林丹丹围坐在一起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这是医调委调解的第38起医疗纠纷。

医调委主任倪化良介绍说,医疗纠纷如果走诉讼程序,最短的6个月,长的需要一年时间,光专家鉴定就得一两个月。而医疗纠纷调解通过医院或患者报案、申请调解、调查取证和调解纠纷等流程,一个月左右就能解决问题。

据了解,由于医调委的“第三方”身份,其公正性得到了许多患者的肯定。曾接受医调委调解的患者家属霍军便认为,医调委不是卫生局建立的,不会“护犊子”为医院说话,参与医疗鉴定的专家也是外请的医学专家,“可信度高”。医院有关人士也表示,这个社会化医调委调解出来的结果,更容易让患者家属接受。

11月初,65岁的赵阳到医院做胃镜检查,全身麻醉后手、嘴发青,随后死亡。儿子到医院后情绪激动,要求80万元赔偿。医院申报到医调委,请求调解,医调委派出调解员进行调解。该案通过专家评鉴结果,认定患者为心源性猝死,患者家属也承认患者患有心脏病。最终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医院赔偿22万元。

该医调委成立以来,共接待医疗纠纷案件64件,立案调解案件38件,结案30件,患者自愿中止6件,调解成功率近八成。目前,阜新市已有15家医院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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