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进民企宣传“国家宪法日”
《工人日报》(2014年12月03日 02版)

12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法官在一家民营服装企业与职工交流,宣传“国家宪法日”。在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法院的法官走进民营企业,给职工们赠送《宪法》、《劳动法》等法律书籍,向他们宣传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本报通讯员 吉喆 种法亮 摄


12月1日,枣庄市市中区法院法官在一家民营服装企业与职工交流,宣传“国家宪法日”。在12月4日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法院的法官走进民营企业,给职工们赠送《宪法》、《劳动法》等法律书籍,向他们宣传设立“国家宪法日”的意义。本报通讯员 吉喆 种法亮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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