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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1月22日 星期一

司法拍卖不收佣金,参与竞拍者坐在家中就可以通过互联网拍到千里之外的拍品:车辆,房屋、珠宝、玉器、手机、电脑,茶具、瘦身器、按摩椅、抽油烟机……

亲,来逛逛“司法拍卖店”吧

■本报记者 张伟杰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22日 05版)

图为淘宝司法拍卖平台 本报记者 吴凡 摄

11月25日,车牌“稀缺”的北京,有11个人或将通过法院的司法拍卖得到车牌。

记者从北京市高级法院了解到,从11月14日起,北京法院将对查封、扣押的京牌小客车进行网上司法处置。首批处置的11部车辆都带有北京牌照,竞价时间统一在11月25日早8时。

目前,北京小客车指标中签率大约是135∶1,“一牌难求让”此次“买车带牌”拍卖备受关注。

京牌车拍卖不能超“封顶价”

据悉,北京法院进行司法处置的小客车原则上为刑事案件、涉众案件以及确需处置的民、商事案件中涉及的车辆。公众可登录北京法院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平台(http://ssxkc.cbex.com.cn/jcas)查看处置车辆信息。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在这11辆车中,评估价最高的为一辆捷豹轿车,为31万元;最低的是一辆东风标致轿车,评估价为10.43万元。

参与竞买的必须是具备小客车摇号资格,且尚未取得车辆配置指标的个人,即必须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已取得经审核确认的有效申请编码。此外,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

根据规定,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系统内审核通过但尚未中签的个人在交纳保证金后,可报名参加竞买。按照规则成功竞买后,买受人根据要求履行完交齐成交价款等相关程序,可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共同出具的《北京市司法处置小客车转移登记确认通知书》,在有效期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车辆原号牌号码不再保留。

网络司法拍卖 “ 店里啥都有 ”

事实上,今年7月8日,北京法院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除了参与车辆的拍卖,社会公众还可以登录北京法院网,通过“北京法院司法拍卖平台”了解北京法院的司法拍卖信息,并可参与试点法院部分涉诉资产的网上竞拍。

在北京之外,全国还有不少地方的法院将司法拍卖搬到了网上。除了车辆,房屋、林地等不会动的东西,山羊、骏马、金鱼等活物都已经成为司法拍卖的对象。司法网拍正朝着“所有被强制执行的财产均可网上拍卖”的目标迈进。

记者11月20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看到全国有浙江、江苏等24个省(区、市)和温州、杭州、宁波、苏州四个地级市的各级法院已在其中。参与拍卖的物品包括机动车、房产、资产、土地、林权、工程、无形资产以及其他八类。

拍卖公司佣金是竞买人的一项大支出,在普通拍卖中,竞买人往往要支付成交价5%~10%的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则全面实现零佣金,大大减轻了参与竞买者的负担。以购买价值200万元的房屋为例,网络司法拍卖就可以为竞买人节约至少10万元的佣金。

淘宝网列明的竞拍流程为:阅读公告——联系法院——交保证金——出价竞拍——竞拍成功——线下提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随时更新着全国各地法院新发布的拍卖公告以及对正在拍卖物品的实时竞价情况。竞买人不用全国各地跑,只需坐在家中,就可以买到千里之外法院上线拍卖的物品,可谓省钱、省时、省力。

在平台上展示的“商品”琳琅满目,价格也从几十元到上亿元不等。在拍品中,除了常规的房产、机器设备等“大件”,还有电视、电脑、洗衣机、手机、手镯、戒指,甚至有电饼铛、茶具、瘦身机、按摩椅等价格仅几十元、上百元的便宜物品,完全可以“满足公众不同的需求”。

新手段难以避免老问题

司法拍卖并非新生事物,新鲜的是“网络司法拍卖”。

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对涉诉资产进行处置变现的方式之一。早在1991年,《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人民法院就开始委托拍卖行业对涉诉资产进行拍卖。

在网络日益走入大众生活后,不少法院开始试行将司法拍卖放到网上进行。

201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实施,该规定要求各地尽快建立统一的交易场所和互联网平台。如今,全国法院司法拍卖信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统一发布,实现了司法拍卖信息的全面公开。

司法拍卖环节一直是司法腐败重灾区,暗箱操作损害着各方的权益。与传统司法拍卖相比,利用网络平台进行拍卖,可以有效扩大竞拍范围,提高拍卖参与度。通过网络,竞买人操作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参与成本大幅度下降, 真正实现了拍卖“零佣金”。此外,还突破了地域、设备限制,能防止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网上司法拍卖创新了司法拍卖方式,不仅为竞买人提供了方便,也有助于让更多竞买人参与进来,通过充分竞价实行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表示。

在优势众多的同时,网络司法拍卖依然面临不少待解的问题。比如,司法拍卖标的物本身具有的瑕疵,会给购买者带来不少风险。以北京法院即将拍卖的11辆京牌小客车为例,这些车大多没有机动车登记证,有的甚至还没有机动车行驶证,其中好几辆车还有待处理的违章记录。其中估价最高的捷豹车,除了没有机动车登记证,右前角保险杠外壳脱落外,目前可查违章记录49起,罚分45分,罚款7400元,且没有保险,还欠拖车费600元。

网络司法拍卖面临的另一问题是如何更加公平合理地对被拍物品进行评估?评估是涉诉资产拍卖前的必经程序。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对执行程序中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并不完善,评估公司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时,对被拍物品具有的瑕疵没有全面考虑;许多地方评估费用按评估价格而非最终成交价的相应比例收取,导致实践中评估机构过高估计或者有意抬高评估价,使得起拍价过高,资产卖出困难。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各地法院选择的网络平台及规则不统一。各地法院都是根据自身情况在探索互联网拍卖,如广西高院选择联拍网;浙江、江苏、河南高院选择淘宝网;四川、北京同时选取了多个网络平台等。

对于上述问题,有人建议相关部门统一司法拍卖评估收费办法,以最后成交价决定评估费用;完善竞价规则、互联网拍卖与强制执行间的相互衔接,同时将各地使用的网络平台统一链接到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有利于对全国司法拍卖工作进行整合和规范。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多个司法解释,有力规范了司法委托拍卖。无论是委托拍卖还是法院自行拍卖,都应当运用现代网络科技为司法拍卖服务。”汤维建说,实行司法委托拍卖的上海,成立公共资源拍卖中心,实现拍卖场所、网络平台、公告媒体、政府监督、资金管理“五统一”,这种模式已经成熟,完全可以复制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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