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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一

【大众话题】该给放生立个规矩了

□李英锋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19日 03版)

11月14日,有5人进入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黄茅村放生老鼠,村民抓到两名放鼠人,扭送派出所。黄茅村有关负责人表示:“两个被抓的放鼠人说,他们放了172斤老鼠;而村民则表示,他们放了上千只老鼠。”放鼠人坚称,自己做善事,求赎罪而放生老鼠。(见11月16日《广州日报》)

老鼠是人人喊打的对象。被放生的老鼠,不管是172斤,还是上千只,都不是一个小数目,这么多老鼠突然高密度地在一个村进村下地,不仅可能会酿成鼠患,影响村庄附近的生态平衡,造成农作物的减产,破坏堤坝,还可能会传播疾病,威胁人畜健康。显然,放生老鼠不是做好事,而是做坏事,不是赎罪,而是造孽。

近年来,放生行为越来越多,而很多放生行为都显得糊涂、盲目、自私、不负责任,比如,有人不顾水体环境放生鱼类,导致放生鱼大量死亡,同时污染了水体;有人在居民的生活区或劳作区放生大量蛇类,引发居民恐慌;有人放生鳄龟、食人鱼等外来物种,给生态环境带来隐患。这些所谓的放生行为其实是杀生、害生、扰生,广受社会诟病。

放生乱象频出,屡屡成为愚善、错善、乱善,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针对个人放生的法律规范尚处于零散、模糊的状态,仅有的少量规范也是鲜为人知,以至一些民众在放生时不知放生的边界和底线,由着自己的性子胡来乱来。因此,为预防乱放生,我们该立一个专门的规矩,将放生行为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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