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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一

流动人口达2.45亿 超过总人口六分之一

●向特大城市聚集的态势还在加强 ●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上升 ●婚育年龄推迟,在流入地生育比例提高

《工人日报》(2014年11月19日 01版)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记者胡浩)国家卫生计生委18日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4》。报告指出,到2013年末,全国流动人口的总量为2.45亿,超过总人口的六分之一。

报告指出,现在全国流动人口的总量是2.45亿,流动人口的总的流向趋势并没有改变,特别是特大城市人口聚集态势还在加强。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进一步上升,随迁子女比例增加。2013年劳动年龄流动人口平均年龄从2011年的33.1岁提高到33.7岁,流动人口6岁至15岁子女随同父母流动的比例在2013年达到62.5%,比2011年上升了5.2个百分点。

报告还显示,我国流动人口的婚育年龄推迟,流动育龄妇女在流入地怀孕和生育的比例提高。2012年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为23.7岁,平均初育年龄为25.5岁,与2000年相比分别提高1.3岁和1.6岁,其中农村户籍流动妇女平均初婚年龄提高1.7岁,平均初育年龄提高1.4岁。2012年流动人口中怀孕妇女孕期一直在流入地生活的比例达到57.6%,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是59.2%,这个比例比2011年分别上升了5.9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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