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窗】“贪狐”被猎
《工人日报》(2014年10月25日 06版)

2104年10月20日,陕西西安咸阳机场,潜逃16年、骗贷500万元的嫌疑人何某被陕西警方押解回陕。这是陕西公安“猎狐2014” 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的第二号人物。
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外交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指出,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积极挽回受害单位或受害人经济损失的,可以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赵航/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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