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规范干部婚丧喜庆事宜
《工人日报》(2014年10月23日 03版)
本报讯 (特约记者邢生祥) 近日,青海出台《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予以严格规范和监督约束。
《规定》要求,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新风正气,严格规范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直系亲属等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工作变动、职务升迁、立功受奖等事宜,自觉抵制大操大办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管理或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参加;不得收受或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人员的财物;不得使用公款、公车、公物等。
《规定》要求,操办婚嫁喜庆事宜,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操办之前填报情况报告表,事后填报情况报告表。对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要求,情节较轻的,警示约谈或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者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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