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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10月18日 星期一

新版退市制度能否终结A股“乌鸡变凤凰”闹剧?

新华社记者 杜放 赵晓辉
《工人日报》(2014年10月18日 01版)

中国证监会17日发布A股退市制度改革意见,明确将建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

长期以来,A股市场违规公司、造假企业难以退市,从万福生科到南纺股份等“惯犯”,均上演了一幕幕“乌鸡变凤凰”的闹剧。专家认为,只有完善违规退市责任倒查机制,才能真正使资本市场不再充斥造假乱象。

17日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建立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对于这类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公司,原则上交易所要一年内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业内人士表示,从A股历史上的银广夏、东方电子、绿大地(现*ST大地)等造假公司来看,A股建立至今一直存在“上市就难以退市”的怪圈。

“不改革退市制度,造假上市的冲动就难以消失。”上海一位投行人士指出,即使是造假曝光,责任人最多去坐牢,大多罚款了事,但公司的壳还可以转手赚几亿元。“2013年的借壳上市个案中,上市公司的‘壳资源’行情已达4亿元到5亿元,依然是稀有品。”

专家认为,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有望治理A股近年愈演愈烈的造假上市现象。退市制度改革,也是资本市场由重融资者向保护投资者转变的重要一步。

“资本市场本应通过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让企业独立在市场上融资,让投资者独立在资本市场上投资,但这么多年来,A股变成了一个以融资为主要目标的市场。仅仅围绕上市和退市,就诞生了许多利益主体。”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说。

分析人士认为,一些依靠欺诈、报表重组手法,大玩突击“保壳”和财务游戏的上市公司,将成为改革后的重要监管目标,中国证监会此前已多次表示,对于应当退市的公司,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据新华社北京10月1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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