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首次为高中贷款贴息5千万
《工人日报》(2014年10月17日 07版)
本报讯 (记者庞慧敏 通讯员周仕敏)日前,广西教育厅、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4年普通高中贷款贴息自治区补助经费的通知》,从今年开始,自治区从2014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了普通高中贷款贴息经费5000万元,用于补贴普通高中学校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普通高中贴息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介绍,普通高中贷款贴息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审查合格的69所公办普通高中因建设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食堂等基本建设项目和购置学校器材设备项目所产生的银行贷款利息。不得用于偿还非建设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及借新债还旧债等贷款本息支出。普通高中贷款贴息是针对2014年以后新建、改扩建的公办普通高中,申请贴息的高中必须具备银行贷款利息单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齐全等原因而不能纳入此次贷款贴息范围,私人贷款和民间贷款一律不给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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