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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9月17日 星期一

河南出台应急预案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1小时内上报

《工人日报》(2014年09月17日 04版)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冯国鑫 实习生熊伟娟)今后在河南,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须在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环保部报告。

9月11日,新修订的《河南省环境保护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出台,对全省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处置、应急报告、应急响应等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按照《预案》要求,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由省环保厅环境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处置全省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同时立即撰写事件信息初报。经过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发生下列突发环境事件但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省政府和环保部报告: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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