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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一位矿工难解的“心病”——

【热点关注】一粒自费药500元,患者吃的是黄金吗?

□图·文/蒲德贵 张明英
《工人日报》(2014年08月31日 03版)

图为住院治疗中的矿工廖邦全

住院治病,医保已经全覆盖,原本是一件大好事。但医生给患者推荐自费药,价格昂贵,500元一粒的药品,每天至少要服用2粒,对于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运输队员工廖邦全患者来说,痛感难以承受,并深感困惑:难道医保所规定的报销药品就不能治病救人吗?

500元1粒自费药

8月15日,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工会本着关心员工身心健康,组织基层连队工会工作人员,奔赴到100多公里外的区县医院,看望了接受康复治疗的单身员工廖邦全,送去了组织的关心。

“李主席,这是医院推荐的自费药,每一粒需要500元,又不能走医保渠道报销,该咋办?”员工廖邦全很无奈地提出了这一请求。

“啥子自费药这么贵哟!500元一粒。”工会主席李波很诧异。

在医院接受康复治疗的廖邦全显得很无耐,看着医生提供的,在医院不能买到、只有在市面上才能买到自费药时,再次叹息道:“这医保就只能像吊盐水一样,暂时吊住命吗?”

矿工廖邦全的无数次叹息,同样也引起该队党支部书记王勇劲,队工会主席钱熙明注意。有医保,还要购买自费药辅助治疗,必定会加重负担。此时,李波感觉到解决这一难题很棘手,通过手机网络平台,输入抗“真菌”药物名——伏立康唑片,找到了一家药品报价最低的销售商,药品报价:规格为每1板10粒,价格3900元,并直接拨通了销售人员的电话,讨价还价后,对方承诺,愿意以3800元1板的价格成交。

矿工廖邦全,上世纪80年代初参加工作。上世纪80年代,年收入500多元;上世纪90年代,年收入1000多元;2000年之后,年收入2000~10000元不等;2010年之后,年收入达到3万多元。笔者给他算了一笔帐,工作32年,除去家庭生活开支,积蓄所剩无几。

一粒自费药500元,对于工作在重庆能源集团石壕煤矿二线的员工廖邦全来说很难承受,他月收入2000多元,扣除“五险一金”之后,拿到手上的现金只剩下1000多元。为了治疗疾病,要消费这样昂贵的自费药,简直就是在要他的命。患者廖邦全无奈地说:“自费药昂贵,又不能进入医保报销范围,我们这些小工人,哪里拿得出这笔巨资,到底吃的是黄金,还是药!”

自费药多进口且昂贵

笔者通过多方了解,廖邦全患上的是重症肺部感染疾病,按照自费药品服用剂量,每天最少要服用2粒。按照医生推荐购买价格,每天需要1000元;按照网上医药销售公司提供的价格,也得支付780元,无论哪样都是矿工家庭难以承受的。矿工廖邦全住院治疗疾病,遭遇昂贵自费药,不只在他身上存在这样的问题。笔者在矿区部分患病员工家庭了解到,遭遇昂贵自费药治疗已经成常态,李师傅说:“大家都说医保能减少家庭负担,医生推荐自费药,支出费用远比报销部分高,一个矿工挣钱养活一个家庭,他的收入基本能解决养家糊口,这样昂贵的药是吃不起的。”

员工廖邦全住院遭遇昂贵自费药,该矿运输队工会主席钱熙明也很不理解,“医生向病人推荐自费药增强辅助治疗,做法固然好,但也会给患者家庭增加生活负担,反之,导致精神压力也不小,不是在治病,而是吓唬他们去等‘死’。”

笔者了解到,自费药大多是进口品牌,价格高出同类国产药数倍,甚至几十倍。一直关心员工廖邦全康复治疗的该队党支部书记王勇劲也认为,“医生向患者推荐昂贵的自费药,在患者中造成不好的印象:报销范围的药品是不能治病的,自费药才是治病救人的良药。”

因病返贫家庭不减反增

矿工家属住院治病,医保只能报销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而医生推荐的自费药,在医院不能买到,又不能进入医保报销,看似防止了医疗腐败,但患者家庭的负担却有增无减。

据了解,近年来,该公司矿工家属患癌症的人数达到了300多人。在矿区,人人都享有医保好政策,但因病返贫的矿工家庭却不是在减少,只要矿工家庭有一名成员患病住院,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又回到了贫困线上。

2010年,为了解决矿工家属医保住院报销,重庆能源松藻煤电工会针对7个矿井的1.7万名员工、5万多家属,每年拿出250万元,出台大病救助办法。今年,重庆能源集团又针对37个矿井单位,出台大病互助保险管理办法,采取集团出一点、公司工会出一点、个人出一点,凡工作在煤矿的员工可享受参加30元的大病互助保险金,规定患大病者,可以在超额部分不能报销费用中享受1万元的保障。

企业出台的大病救助、大病互助保险政策虽说很及时,但也只是的杯水车薪,难解矿工家庭因病返贫的困局。

小帖士

全国医保药品是依据《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分“甲类目录”和“乙类目录”。

“甲类目录”由国家统一制定,各地不得调整。

“乙类目录”由国家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医疗需求和用药习惯,适当进行调整,增加和减少的品种之和不得超过国家制定的“乙类目录”药品总数的15%。

自费药指医保不能报销的药品,甲类药品是可以报销的,乙类药品是部分个人负担,丙类为自费。医生开据自费药需要征得患者同意,住院病人应签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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