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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8月16日 星期一

北京法院首次发布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

“告政府”案件持续增加

本报记者 张伟杰
《工人日报》(2014年08月16日 05版)

8月13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发布的2013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显示,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年收案量首次突破万件;2014年前6个月,该市法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已经超过去年的总量,达11741件。该院副院长吴在存说:“行政案件数量上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公民权利保障意识日益增强、行政诉讼救济渠道畅通。”

涉民生案件成“民告官”重头

北京不仅云集了当地政府及北京各区政府,还是国家各大部委的所在地,这一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起诉北京市政府和起诉中央国家机关的“民告官”都由该市法院管辖。

2013年,北京市中级法院共受理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2879件,其中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占比87.6%。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的以该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4042件,相对集中于征地拆迁等相关领域。从诉讼涉及领域看,涉民生行政案件成为重头,除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外,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发生在与民生相关的行政管理领域。

行政机关败诉四大原因

报告显示,近年来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比例一直保持在10%以上,2013年达到了12.1%。

通过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分析发现,行政机关败诉原因在于:

(一)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

如在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中,有的区县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时,遗漏了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含有的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以及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的内容,导致补偿决定内容不全而被判决撤销。在拆除违法建设案件中,有的行政机关在缺乏权威部门认定涉案建筑为违法建设证据的情况下,即作出了限期拆除决定甚至直接予以强制拆除。

(二)适用法律错误。有的行政机关要么是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不全面、不准确,在执法过程中不当扩大或者限缩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要么是法律规范修改或废止后,法律适用依据没有及时调整。比如在一起被诉房屋征收决定案件中,被诉房屋征收决定所附的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适用了已于2011年被明令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作为补偿依据,导致适用法律错误。

(三)违反法定程序。有的是侵害行政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权利,作出具体行政决定时不给予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有的是逾越法定期限。

(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主要表现为,无故拒绝接收当事人的履行职责申请,或是由于行政机关内部衔接运转不畅,导致不履责情形的发生,也有部分行政机关职责交叉导致履行职责不当。

减少“民告官”需规范公正执法

对于如何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报告建议,行政机关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律权威和公信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升基层行政机关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完善公开透明的政府运行模式。

报告特别提到了政府信息公开话题。“从目前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反映出的问题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该领域相关案件败诉率相对较高就是较好的例证,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吴在存建议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的情况开展专项调研检查,同时,针对实践中本应主动公开而未主动公开引发的申请公开案件,加强分析研究,找准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将法定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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