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基层干部】愿做“焦桐”下的“圪巴草”
——记扎根基层27年的兰考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闫胜义
步行巡回百姓家调解纠纷,骑自行车到田间地头为群众化解矛盾,连续两年吃住在法庭……27年,他的足迹从未离开过基层法庭。
他叫闫胜义,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副庭长。
“基层法庭离群众最近,最接地气。待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我心里踏实。”闫胜义说。
1987年毕业分配时,闫胜义毅然放弃大城市,回到生他养他的家乡兰考做了一名普通基层法庭法官。这一做,就是27个年头。
当中,有3次升迁调回城的机会,闫胜义选择了放弃。“焦裕禄是一棵参天的焦桐,一座丰碑。我就是一株小圪巴草,能够为百姓‘护岸护坡,保持水土’就足够了。”从毕业开始工作那时候起,闫胜义就把为老百姓做事放在了心里最重要的位置。
在兰考县人民法院现任院长马中东眼里,闫胜义是“焦裕禄精神”的集中体现。
“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大都是家庭、村民之间的民事纠纷。看似小事,却是大事。”闫胜义说。
常年扎根基层,闫胜义对农村了解精微,很早意识到在农村办案应该多多依靠社会力量。
一年,一位村民与村干部因琐事发生纠纷,村干部激动之下用砖头砸坏了村民大门。调解未果,村民将村干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700元损失。村干部觉得被村民起诉有碍面子和声誉,决定僵持下去。闫胜义接案后,没有简单一判了之,而是多次去原被告家里协调,联动乡里、村里一切能够借助的力量做双方工作,使双方对抗的情绪得到缓和,并赢得了双方的谅解,最终村干部心悦诚服地赔偿了500元,案子得以和谐了结。
“单纯追求一判了之,很可能就是不负责任。”闫胜义说。27年来,闫胜义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85%以上,真正使用法律判决的不到15%。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无一起上访。
(据新华社郑州8月1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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