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8·2”爆炸事故被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工人日报》(2014年08月05日 01版)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8月4日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杨栋梁明确指出,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本报讯 (记者王冬梅)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8月4日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杨栋梁明确指出,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中荣金属制品公司,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吴基滔等相关负责人。当地政府的有关领导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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