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协调解未果
浙江女篮主帅遭球队解聘案今日开庭
李昕成中国篮球职业联赛主教练状告俱乐部第一人
本报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郎成)“有关李昕和浙江女篮的争议,是属于合同争议,中国篮协只能尽力从中调解,最终双方选择劳动仲裁,也是一种解决方法。”针对近日爆出的浙江女篮主帅李昕遭球队解聘一事,篮管中心运动队管理部部长叶庆晖在今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篮协曾与双方沟通,期望达成和解,但未果。
连日来,浙江女篮主教练李昕与其所属俱乐部之间的纠纷已成为圈内各方关注的焦点,这是中国篮球职业联赛中首次出现主教练状告俱乐部违约。
上赛季前,已经连续两个赛季屈居亚军的浙江女篮做出决定,由当时国青女篮主教练李昕执掌球队帅印,率队征战新赛季WCBA联赛。经过一个赛季的争夺,最终,浙江女篮以联赛第四名的成绩收官。
赛季结束之后不久,李昕便收到俱乐部的解聘通知,双方经过商谈没能达成一致。据李昕向媒体透露,由于她与俱乐部签订的是三年全保障性合同,谈判中,李昕要求浙江女篮至少赔付一年的工资,作为自己重新找工作的一个过渡,但浙江女篮只愿意再多支付给李昕三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浙江女篮给出的解聘理由之一是李昕没能带领球队拿到2013~2014赛季的WCBA总冠军。对此,李昕却认为,合同中并没有写明,如果不夺冠,就会提前解约。同时,李昕称,合同中还写明了夺得冠军、亚军和季军的奖金数目,“这等于说球队获得第一、二、三名都可以接受。所以,没夺冠就解约,根本就是球队的借口,不应该是理由”。
在纠纷发生期间,李昕曾根据合同规定向中国篮协递交了情况说明书并提出申诉,叶庆晖表示,中国篮协对双方均做了调解工作,只是没有成功。
在媒体对于浙江女篮主帅遭球队解聘事件进行报道后,李昕本人也于今日做出公开声明。在声明中,李昕对遭球队解聘一事始末进行了详细叙述,其中提到浙江女篮以“请假期满未归为由单方面宣布解聘”,并且接连推出《完善规章制度》、《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浙江稠州职业篮球俱乐部请休假及考勤管理办法》,从而“让俱乐部的违法解约行为看上去更有凭据”。此外,李昕和其律师在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中提出了俱乐部撤销解聘通知、继续履行合同、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等要求。
据悉,受理此案的杭州市西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于7月29日上午9点开庭审理。叶庆晖表示,中国篮协将会继续密切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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