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职工到社区医院看病拟报销80%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25日 01版)
本报讯(记者何东霞 通讯员穗人社)7月23日,广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选定的包括社区医院在内的基层医疗机构看病可报销80%,将比一般大医院高35%,此举将以医保政策“杠杆”推进“基层首诊”制。
广州拟出台上述通知,规定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再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作为其普通门诊专科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在基层选定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从原来的75%提高到80%;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后30日内在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55%;未经基层选定医疗机构转诊到其他选定医疗机构和指定专科医疗机构就医统筹基金的支付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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