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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7月22日 星期一

今年以来,多个省份最低工资增幅收窄。这一实施了20年的制度曾引起了较大争议:一方面是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完全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另一方面却有人提出最低工资增速过快,调整频率过快,导致部分中小企业倒闭,最终以失业方式伤害劳动者,中国劳动协会副会长苏海南认为——

【焦点关注】最低工资上涨未导致失业率增加

本报记者 陈俊宇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22日 07版)

今年以来,关于最低工资到底是否过高,过度保护劳动者,最后成为压垮部分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以失业的方式伤害劳动者的争议不绝于耳。为劳动者的经济权益“托底”的最低工资制度究竟是“护人”还是“伤人”?真相究竟如何?

从数据来看,2014年上半年已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甘肃、青海、云南、四川等12省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平均增幅约14%。

再对比一组涨幅的变化数据:2011年全国有24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达22%;2012年有25个省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下滑至20.2%;到2013年,全国有27个地区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平均调增幅度为17%。从调增幅度看,今年最低工资涨幅收窄迹象比较明显,为近年来最低。

该怎么看最低工资涨幅变小,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在GDP增速下降的前提下,最低工资的增幅有所降低,这属于合理调整。

不过,新浪网发起调查“最低工资新标准上调,对你的收入会有影响吗?”,近60%的受访者表示最低工资的上涨并未带来收入的增加,并称“最低工资标准根本就是愚人的”。但是,在劳动力市场发生改变的背景之下,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却是资方不得不选择的应对之策。

最低工资增幅应与经济发展匹配

“因为最低工资增长必须建立在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GDP增速由原来的两位数降到了7.5%,最低工资的增幅相应也需下调,否则就会导致与经济发展不相匹配。”苏海南认为,而各个省市的增幅不一样,切忌横向攀比,应该根据各地实际经济情况做出判断,适时适度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对于今年14%的增长幅度,有观点依旧认为,这仍然大大高于同期经济增长速度,最低工资的过快大幅上涨可能带来负面影响。

苏海南并不这样认为。根据2011年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未来5年,中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

“一方面为达成40%的目标,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应该不低于当地年度平均工资的增幅。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比上年增长10.9%。所以北京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1.4%是合适的”,苏海南指出,“另一方面,最低工资标准增幅也可以稍高于劳动生产率。当然,当前安排的增幅必须低于往年,以与经济发展增幅放缓相适应。”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向松祚在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中国劳动生产率增速已经出现持续放缓甚至是快速放缓势头,过去这些年我国的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是6%,现在劳动生产率已经快速下降到4%以下。从某种程度上说,劳动生产率的增长速度出现大幅度放缓,是经济增速持续放缓的根本原因。

经济增长速度与劳动生产率双双放缓的情况下,最低工资标准也就相应增幅收窄了。

最低工资调整频率加快是在消化历史欠账

与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法》一样,今年时值最低工资制度在中国推行20年。

1994年,《企业最低工资规定》颁布施行。10年后,《最低工资规定》出台。谈及《最低工资规定》的更新,苏海南解释道,“最初的《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只适用于各类企业,范围较窄,这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新规定将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的劳动者等都覆盖了。并且,最低工资标准的口径也发生了变化,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费也涵盖在内。当然,之前制度运行的规律性也差强人意,对此都需要更新。”

“2004年之前,最低工资制度并未能很规范的执行,有些地方两三年都没有调整过一次”,苏海南进一步指出, 2004年后,总的看全国调整频次加快,幅度加大,但在有的时段有的地方调整频次仍稍微偏慢,有的幅度也不尽如人意。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我国最低工资调整间隔为两年,不过在实践中,这一时间间隔正越来越短。根据现有数据统计,1995年至2004年,各省市平均每1.79年调整一次最低工资,2005年至2010年平均1.75年调整一次,2010年至2014年平均1.20年调整一次。

苏海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考虑到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以及历史上的欠账,尤其是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时曾经一度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最近几年各省调整最低工资较为频繁且幅度也比较大,“未来我们的劳动力成本还会进一步上涨,这是必然的。我们历史上欠账较多,所以这些年稍微涨得多一些、快一些,其中有还旧账的因素。”

最低工资标准是职工的救命线,重在实实在在落地

“什么都涨就是工资不涨”,这是很多工薪阶层这些年常常感叹的话题。

事实上,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员工工资都是高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因此,在不同的薪酬体系中,最低工资标准对部分员工似乎是“无用的”。“即便多数人觉得最低工资是没用的,并不代表就真的没有用”,苏海南认为,对于一部分劳动者,最低工资就是“救命线”,起到了绝对的“兜底”功效。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这一部分弱势群体数量将越来越少,苏海南估计目前约占工薪劳动者总数的1%~2%左右。

“最低工资是一把双刃剑,调慢了无法保证低工薪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水平,调快了可能使一些企业承受不了导致某些劳动者失业”,他说,就目前统计来看,还未因最低工资的上涨而导致失业率增加。

对普通劳动者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要实实在在地让最低工资标准落地。“当劳动者发现资方支付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时,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介入查处”,苏海南认为,另一方面劳资双方以及工会可以就与最低工资相关联的分配问题进行集体协商。作为政府部门来说,不能认为出台了有关最低工资的法律法规,按照要求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尽完了责任。关键还在于要使所有用人单位严格执行规定,除了企业自觉之外,还需要政府部门的检查监督。

在苏海南接触的大多数企业中,他认为,都能够落实最低工资标准,“一方面企业认识到了不按规定执行,将要承担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劳动力供求关系的改变也在影响资方的决策,企业要想留住人,就必须提高员工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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