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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7月20日 星期一

“现在买房子这么困难,我还要留给孩子呢,抵出去更没人管我了。”

【热点观察】京城首个“以房养老”试点半年无人办理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20日 01版)

本报讯 (实习生徐倩雯) 自本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正式试点“以房养老”。而去年12月底,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已和人寿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在各个社区内推行“以房养老”试点,至今已六月有余,而辖区内2万名60岁以上的老人却无人办理,街道方面称“最终条款没有完全出台”。

笔者来到了右安门街道,但负责“以房养老”工作的副主任杨文君通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拒绝了采访,称要等“最新的文件下达”。家住翠林小区三里的76岁的杨大爷告诉笔者,街道办事处只是张贴过海报和条幅,并开了一次居民代表会,大多数老人还是通过电视新闻知道的,其实老人们对这项政策并不是完全了解。加之右安门地区多以从牛街等地拆迁来的住户为主,许多住户没有房屋独立产权,本身也不符合“以房养老”政策的规定。

“我们也不是孤寡老人,有儿有女,现在买个房子这么困难,这房子我还要留给孩子呢。”身着白色背心的一名老人对笔者说,“这政策不符合咱们的传统嘛。反正我们身边的这些老人是都不看好,房价涨了怎么办,70年产权怎么算,养老院的服务怎么保证,这些都不清楚,加上我们养老金都够,也不需要抵押房子。”

还有老人向笔者表示,如果把房子抵押出去,反倒“以后没人管了”。因为手里有房子,子女们都会来照顾,就算子女先自己而去,有旁系亲属在,“他们为了房子也会照顾我。”而一些子女也担心,自己“赡养老人那么多年,房子‘说没就没了’?”

对此,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许敏敏教授向笔者表示,“至今为止‘以房养老’在很多细则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之中国‘养儿防老’的特殊传统和现在的房价持续高温的客观情况,子女经济宽裕的老人,房屋不需要抵押,子女不宽裕的更不敢抵押,因而适用面非常狭窄。”

“‘以房养老’政策分为可参与式和不可参与式,可参与式在房价上涨后原房屋持有者可通过一定比例参与分配。而70年产权所涉及到的建筑质量风险、原房屋持有人的长寿风险以及房价下跌所带来的损失风险等,的确还是问题。”许敏敏教授称,“这一措施的初衷是为弥补社会保障不足,还需进一步细化。而保险行业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的判断,并通过自身的内控和再保险手段来分散风险。”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的《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意见称,以房养老“增加了一种新的养老方式”,并且,“有利于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渠道。当前,我国缺少将社会存量资产转化为养老资源的有效手段。”而此次试点的时间“至2016年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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