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竹县8岁女童李微微救人溺亡,未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在引发关注后,有关部门重新启动申报程序,但这一事件并未尘埃落定——
纠结的“见义勇为”申报

见义智为漫画 赵春青
“我们将‘特事特办’争取一个月内完成申报程序。”
7月8日上午9时,当本报记者以“突然袭击”方式“闯”入四川达州市大竹县政法委副书记兼综治办主任胡小伟办公室时,这位之前已饱受媒体轮番“轰炸”而身感疲惫的官员,很惊诧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此前媒体大多是通过电话采访,此时,他要直接面对媒体记者,答复为何重新启动李微微救人溺亡见义勇为认定申请程序。
“法律未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这位在此前已通过各种途径为李微微家人提供远远超过“见义勇为”奖励金额帮助的政法官员对记者直言道:虽然如此,我内心至今还在纠结之中,担心把李微微评定为见义勇为小英雄后,会不会引发未成年人以生命为代价的效仿?
四川司法界有关人士则指出,尽管已启动重新认定程序,但有必要在社会上倡导“见义有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
“ 想的是给女儿一个名誉 ”
2014年4月22日下午,8岁的李微微与3名小同伴在家门前的河沟里捡田螺时,一同伴不慎落水。为救起落水同伴,李微微下水救人溺亡,但同伴被救起。
李微微的父亲李家龙,37岁,10多年前与同村女子结婚生有两女一子,李微微是其次女,后妻子与其离婚改嫁。
4月23日,在贵州打工的李家龙,闻讯女儿救人溺水身亡后,赶回四川料理孩子的后事。此时,由于媒体报道,李微微生前所在的小山村一下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地乡亲也被孩子的行为所感动纷纷捐款。李家龙用捐款,为女儿修建了坟茔,还请人在墓碑刻上了“见义勇为小英雄李微微之坟墓”。
由于李微微生前就读学校每学期都让学生买5元钱的人身意外保险,李家龙便据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索赔过程中,因被救人的爷爷误以为理赔对其孙子有影响,一直拒绝签字,双方为此争吵过好几次,仍谈不下来。
在为女儿索赔的同时,被村民“鼓动”的李家龙请求镇政府和县政法委,希望能为女儿申报见义勇为的奖励。“当时确实想从中能得到一些经济补偿,但主要想的还是给女儿一个名誉。”李家龙对记者说,第一次的申请未被上面认可。
该不该认定引发不同争议
“当初都是镇政府打电话请示报告或李家龙亲自来提出申请的。”胡小伟告诉记者,李微微救人溺亡后,县综治办对其行为同样深为感动,而且从内心已认定是一种“见义勇为”。但在请示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时,得到的答复则是不同意认定:尽管《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对未成年人实施此种行为没有明确规定,但李微微属于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在没有自保能力或不明确危险的情况下实施救人,不具备见义勇为的相关要件。胡小伟将这一请示结果告知了镇政府和李家龙,哪知一经媒体曝光,该不该认定李微微见义勇为小英雄,瞬间在社会上引发一场激烈争议。
“当时听说央视白岩松都提出来要采访我,这让我一时感到很紧张!”胡小伟对记者说。事后,他认真归纳了网上和民间对此事件的争议主要有三种意见:一是认为拒评李微微为见义勇为小英雄,看似无情实有情,因为一旦大力表彰类似见义勇为小英雄,则会传递一种错误信号而引起效仿,这实际是对未成年人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二是认为弘扬美德与保护未成年人应有个平衡,因为包括《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在内,法律上对未成年人能不能实施见义勇为,未有明确限制性的规定,而“法律未禁止就是允许的”。三是认为认定见义勇为实不应有身份和年龄门槛,哪怕从政府或社会层面不宜提倡,以免引起盲目效仿的误导,但事实既然已发生,就应认定,否则违反了见义勇为的初衷。
“我计划去现场核实。”胡小伟说,在综合分析上述争议后,尽管他的内心至今都还在纠结之中,但依然依据“法律未禁止就是允许的”宗旨,在请示县委、县政府后,重新启动对李微微见义勇为的认定程序。“我们将‘特事特办’争取一个月内拿下来!”胡小伟表示,图快的目的,还是想尽早给家长一个滿意的答复,给社会一个交待!
倡导 “ 见义智为 、 见义巧为 ”
“我非常感谢县综治办为女儿李微微的救人行为重新启动见义勇为的认定程序!”李家龙告诉记者,在重新认定前,县综治办已在实际行动上认定女儿见义勇为的行为:一是帮助从儿童权益保护基金给了3万元,二是县民政给了1万元,三是以国家名义赔偿了7000元。不仅如此,在被救家长拒不签字的情况下,胡主任还亲自出面联系了两家保险公司,通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家长监护责任金两个渠道获赔3万元。同时,县上还责成镇政府将他另两个年幼孩子和年逾七旬的母亲纳入了低保援助范围。更令他意外和感动的是,县上明确表示,如其有返乡创业愿望,可优先考虑为他提供创业资金支持。
截至记者发稿时,当地给予李微微亲属的各种补偿,实际已远超过见义勇为奖励。据透露,如果李微微的见义勇为认定被上面正式批准,其奖金为5000元。
“一边在启动重新认定程序,一边仍没有忘记对未成人的生命保护。”胡小伟说,在今年学校暑期来临前,县综治办要求县教育局下文,加强对放假期间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重点放在防火、游泳上。
“既然现行法律对见义勇为没有年龄限定,理应把李微微救人溺亡的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四川“公益律师”邢连超在接受采访时说,李微微第一次未被认定,实属事出有因,除理解上出现偏差外,相关部门还是怕在宣传上出现一些误导。如今已正式启动了重新认定程序,但还有必要在社会上倡导学会“见义有为、见义智为、见义巧为”。“不一定非要不顾自身条件和代价‘冲’上去,但你打个电话或叫其他大人总还可以吧?”邢连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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