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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7月14日 星期一

邬书林、朱永新:阅读是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中最重要的部分

“通过立法让读书伴随一生”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已完成第8稿,正在各地征求意见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14日 06版)

本报讯(记者苏墨)“阅读应该像健身一样,深入生活,我们期待人们在健身的同时,更要健脑和健心。”7月4日,在全民阅读媒体联盟“红沙发”系列访谈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邬书林和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就“全民阅读立法与国家战略”这一话题,呼吁“通过立法让读书伴随一生”。

访谈中,邬书林透露,目前,立法工作者已经介入《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整个文本的起草工作。文稿已完成第8稿,正在各省、市、自治区征求意见,进入了国家的立法程序。全民阅读立法近年内将变成现实。“之所以推动立法,最基础的意义是通过立法的形式,保证公民基本文化权益的实现。我们认为阅读是公民基本文化权益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朱永新回忆,去年决定要推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时,曾遭遇很多人质疑,其观点是阅读作为个人化的行为,为什么要有法律规定,读什么书国家还要管吗?对此他说:“法律既是规定个人行为,也是规定国家行为。国家要考虑为全民阅读提供什么条件,怎样才能更加公平。比如图书馆的建立,以色列每4000人拥有一座图书馆,而我国图书馆分布非常不平衡,人均图书馆的数量还很低,硬件建设就需要国家统筹展开。同时,有了图书馆以后配什么书,现在也没有规范。再比如,如何为阅读创造更好的条件,国家层面应该有全民阅读的指导委员会从机构上保证推进;经费上要有全民阅读基金,保障有人从事阅读的研究和推广工作。所以这个条例首先是规范政府的行为,倡导全民阅读的氛围。”

邬书林表示赞同这一看法,他补充道,立法是要解决阅读场地、阅读图书、特别是每个公民从摇篮到坟墓都有阅读机会等一系列问题。“这是一个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过程,所以我们要在阅读条例里面,将阅读的宗旨、阅读的条件、阅读的方法,社会各部门、各阶层的职责、功能进行界定。希望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使每一个中国人掌握阅读这一最重要的学习方法,通过阅读掌握知识来促进国家更好地在综合国力竞争的国际环境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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