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取缔多种不合理收费行为
已退还多收价款580余万元
《工人日报》(2014年07月10日 03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 通讯员姜书范)为规范管理,让收费公开透明,天津集中开展“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敢碰“红线”的严惩不贷。截至目前,共查处乱收存车费、医疗费等举报案件212件,退还多收价款580余万元。
天津市“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涉及3541个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业。“该取消就取消,该规范要规范,不让企业和群众花冤枉钱。”据介绍,今年2月份以来,该市要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原则,对管辖范围所有收费项目进行梳理和自查,并逐级作出“零违规、零报告”承诺。
在该市纪委牵头组织协调下,该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对各单位收费自查情况逐项进行审核,对发现的无证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对已明令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收费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及时予以了纠正,并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制定措施,切实加强整改。
据统计,天津市价格部门共受理价格举报及政策咨询6129件,办结6118件。其中,涉及机动车存车收费、殡葬收费、物业收费、医疗收费、通信收费、公交汽车票价搭售保险以及价格欺诈等价格举报案件212件,退还多收价款580余万元。天津还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外,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以及监督检查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一律不得设定收费;不得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变相设定行政许可、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坚决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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