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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2月22日 星期一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我国家庭教育历来信奉“棍棒出孝子,教养忤逆儿”,打孩子被认为是父母师长的天然权利。然而,打孩子和虐孩子之间的分界在哪里?而老师的正常教育中,适度管教又是否能够被家长接受?

“打”不得的熊孩子?

■本报记者 罗娟
《工人日报》(2014年02月22日 07版)

2月18日,一则“虐童”的网帖被大量转发,称一男子在下雨时将一女娃上衣强行脱掉,并当街拖行。大量网民“人肉”该男子要揪出“虐童元凶”。然而,随后的记者追访显示,这一事件和网友的想象有差距,孩子不肯穿外套,男子这才一气之下把孩子的衣服都脱光了。目睹事件的围观者认为这位父亲虽然方法粗暴,但是跟“虐童”不沾边。

这一事件在深圳“兽父虐童案”之后引起了巨大社会反响。事情的发酵与还原再一次显示了社会伦理在体罚孩子问题上的争议——打孩子,究竟该不该被绝对制止?

如果打了狗,就是虐待动物,如果打了人,就是犯罪。但是,在中国传统社会伦理中,父母在家、老师在校打孩子,却往往被认为是为孩子好,打孩子被认为是父母师长的天然权利。近年来,尊重孩子主体意识的新教育理念在不断推行,能否打孩子在家庭和社会都引起很大的争议。然而,是否允许适度体罚,“虐童”与体罚之间的界限在哪儿,都仍然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社会之争。

“ 虐童 ” 的界限尚不清晰

2013年初的统计数据表明,我国14岁以下未成年人口的比例为14%。

我国家庭教育历来信奉“棍棒出孝子,教养忤逆儿”,打孩子被认为是父母的天然权利,虽然近些年由于独生子女增多,以及国外平等教育理念冲击,打孩子的教育理念逐渐被改变,但是仍有调查显示,中国约四成的儿童曾受到过不同形式的虐待,有4.4%受到过多种严重虐待。

“‘虐待’这个词显得很刺耳。但事实上,很多家长对一些虐待现象习以为常”,刘静在成为妈妈之后,放弃了在外资企业的管理工作,潜心从事儿童教育研究,她说,温岭虐童施暴者颜某回应称只是因为“好玩”,这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家长、老师对孩子的普遍心态。“不把孩子当‘人’平等地看待、尊重。”

2008年,西安一家儿童防虐救助机构的调查结果显示:60.14%的孩子曾被父母打骂、罚站,不许吃饭或睡觉等;6.52%反映曾经被家长很重地打,鼻青脸肿;49.64%反映被家长轻微地打。

虽然我国保护儿童的法律规定很多,但对于虐待儿童的法律定性不清晰。很多人不知道虐待儿童的边界,也不认为取乐、侮辱、忽视儿童的行为属于虐待。

记者随机采访了7名3~12岁儿童的父母,他们称,“打几下孩子的屁股、脑袋,揪几下耳朵,那是很有可能的,虐童应该是打得特别厉害特别残忍吧。”

北京律师张和擅长的领域是公司法,但是成为父亲之后,他和儿科医生的妻子张素芸(化名)一起开始关注“儿童虐待”法律:“除了身体虐待外,儿童营养不良、缺乏适当的住所、照顾和监督不够、忽视儿童的基本医疗照顾、使儿童失学、剥削儿童劳力或者工作过度、精神虐待与疏忽等等,都有可能涉嫌虐童罪。”

刘静多次在街上看到利用儿童讨要钱财,或者成年人打骂儿童时报警,然而,出警次数寥寥无几:“警察不断地问我你能确定是拐卖嘛,孩子受伤了吗?”张素芸在看诊时也多次在儿童身上发现过伤痕,但是家长并不以为然,当她想做一些改变时,却经常被家长认为是多此一举。

张和介绍,目前,中国《刑法》没有相应的虐童罪,依现行刑法规定,一般的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都有独立的内容界定,对虐童行为难以适用,即便是已有的虐待罪也仅限于虐待家庭成员,且量刑一般不超过两年。

张和说,“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或者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行为予以定罪,这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轻微体罚是否也该被禁 ?

前文所说的雨中拖行事件,张和说,如果男子对小女孩进行了虐待,是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不过,如果事情真相是“父亲粗暴教育女儿”,那么只能说父亲的教育方式不合理,法律不好介入。

“不触及肉体,就触及不了他的灵魂”、“三天不打上房揭瓦”、“黄筋条子成好人”,这些俗语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部分家长信奉“粗暴”体罚教育的心理。

和“虐童罪入刑”这一法律问题不同,轻微体罚一直以来作为长辈特权,被认为仅仅属于伦理范畴,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存在存废的争议。

世界上,芬兰、挪威等24个国家立法禁止体罚儿童。但是关于这项法律的争议却一直没有停止:做父母的不能对孩子动手,到底是保护了孩子的权利,还是使得孩子们因此不受管束、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2004年8月,英国议会通过了“仅允许轻微体罚儿童”的法律修正案,同时拒绝了全面禁止父母打孩子议案。美国也并不禁止打孩子,有调查认为有2/3的美国人接受这种做法,有94%的美国人在孩子4岁前打过他们。韩国甚至不禁止老师在学校打孩子。

“蒙以养正,圣功也。但对小孩一定要小惩大诫,当他没有明辨是非能力时,教育、惩罚、纠正是非常重要的。”6岁男孩的爸爸吕晓认为,“适当地打、科学地打,有利于建规矩,让孩子长记性。”

“三天一顿打,孩子进北大。”香港商人“狼爸”萧百佑坚称 ,“打”是家庭教育中最精彩的部分——在萧家,只要孩子的日常品行、学习成绩不符合他的要求,就会遭到严厉体罚。

刘静目前在北京致力于“正面管教”的家长课堂推广: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伪教育,但惩罚不等于体罚,帮孩子建立规则意识有很多方法”。 刘静搜集的资料显示——美国心理协会发现:打孩子会使孩子变得更具攻击性,更加抑郁、焦虑,还会导致孩子的智商水平下降。

“大家应该能看到“棍棒教育”的局限性,这些负面效应可能要经过几十年才显现出来,而‘成功考上名校’的光环太诱人,它足以让很多人撇掉理性,转而迷信棍棒的逻辑、迷信体罚。可是,打就是打,所谓‘科学地打’‘有艺术地打’,不过都是些自我安慰的说辞罢了”。刘静说。

打孩子是否被过度关注 ?

“一些案件报道后,现在老师打孩子,家长打孩子都被过度关注,‘雨中拖行’就是典型的小事儿被炒成大新闻。”今年34岁的张丛在北京、南京、沈阳等多地参与英语培训学校的管理12年,她说,这几年“打孩子”新闻频繁被媒体热炒后引起了家长的过度反应,“现在学校没有实时监控设备很难招生,家长认为老师的一举一动都应该在监视之下。”

张丛认为,这样让学校提高了成本,老师变得战战兢兢,放不开手脚上课,最后还是家长“埋单”。

“家长好像觉得打孩子的‘魔鬼老师、魔鬼学校’遍地都是”,张丛认为有时候轻微的身体接触或者言语上的偶然过激甚至处理不当是难免的,因为孩子难以描述清楚事实。

3岁女孩安安的妈妈薛女士最近每天都要检查安安身上是否有伤,因为春节过后,“打孩子”“关黑屋”成为这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高井地区私立幼儿园疯传的“黑口碑”。

记者在跟该幼儿园的家委会成员了解后得知,并没有事实表明幼儿园老师打孩子。该幼儿园一名李姓老师也表示幼儿园确实有单独的屋子用于当儿童哭泣时自己缓释情绪,但并不是“黑屋”。“‘黑屋’、‘打你’可能是极个别老师的口头语,吓唬孩子”。

薛女士在内的几名家长仍然坚持转园,“孩子还说不太清楚,但是孩子都不会撒谎,老师一旦打孩子给孩子造成的心理阴影难以估量。”

和家长的忧心相反的是,老师们对家长的“过敏”反应很无奈。

小学教师罗文慧对最近媒体曝出的因为北京丰台区孩子在体育课受伤家长暴打老师的新闻很气愤,她说,因为学校和老师安全压力很大,北京的小学都有不成文的“圈养”规定,低年级学生不允许去操场,以避免孩子受伤害后学校承担责任,“除了上厕所,现在低年级学生上走廊都不允许了。”

李老师说幼儿园采取紧急措施,把原来每天上午下午各一个小时的户外活动减为半个小时,避免孩子受伤后责任不清,“基本上刚排好队就该进去了”,她说,“现在幼儿园和小学,孩子满操场随意疯跑基本上看不到了,这样对孩子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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