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拖欠的养老保险费与我没关系”
本报通讯员 李渊怀
《工人日报》(2014年02月22日 06版)
河南永城市马桥镇供销社违规在划拨土地上搞小产权房开发,所得甚巨,但60多名职工被拖欠14年的社保费却无着落。春节前,永城市马桥镇供销社多名职工向相关部门反映,获利数百万元的供销社,不给职工缴纳拖欠了14年的养老保险金,而供销社负责人却说:“前任拖欠职工的养老保险费跟我没有关系。”
今年1月17日,笔者赶赴该供销社采访。马桥镇供销社位于该镇中心大街镇政府东侧,地理位置优越。现场,原来的马桥镇供销社已经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正在施工的几栋商住楼,名为“马桥中心社区”。
在工地东侧的售房处,一名销售人员热情地告诉笔者,价格目前还没有定死,定房的话住宅每套交5万元,门面房两间每套缴纳20万元定金。因为地理位置优越,现在盖的供销社这一块儿都已经卖光了,想要的话只能买后面的。
该社职工李士超说:“我们的养老保险费从1998年至2012年都没有缴纳,在王保证接任供销社主任后,就只缴纳了2013年的。”
职工刘凯说,供销社开发地皮收入就达350万元,供销社主任说要用这笔钱成立一个专门的基金账户,所得利息收入用于今后职工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但是以前的欠费不管,要职工自己缴。
随后,笔者联系马桥镇供销社负责人,主任王保证说,职工反映的开发收入情况属实,他是去年才接手供销社的,已经缴纳了当年的养老社保金,但前任主任留下的问题,跟他没有关系。
职工说,他们为供销社奋斗了一辈子,现在供销社主任开发的是他们工作时的土地,怎么就和他没有关系?供销社土地开发后,供销社再没了经济收入,单位有责任为职工补缴社会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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