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的“家” 怎么“管”的“门”?
财务总管贪污挪用8871万元公款买彩票
青海能源公司及下属企业18名国企人员受查处,其中12人移送司法机关
本报讯(特约记者 邢生祥)记者从青海省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警示教育大会上获悉,青海查处一起新中国成立以来全省涉案金额最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涉及总金额高达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及相关人员18人,这也是青海国有企业当中发生的后果最为严重的一起典型案件。
2013年4月,青海省纪委、省检察院、省国资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对青海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能源公司”)有关人员在下属青海煤业鱼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鱼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案中涉嫌失职等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2010年6月至2013年3月,鱼卡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财务负责人王世才贪污公款786.3万元、挪用公款8085万元,全部用于购买彩票,致使8871.3万元公款挥霍一空,构成贪污、挪用公款罪。对此,青海能源公司、鱼卡公司部分高中层管理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构成失职行为或涉嫌失职犯罪。
同时,青海能源公司主体企业青海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青海煤业公司”)在2005年至2009年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和中央预算内资金共计3748.34万元;青海煤业公司、青海能源公司私分国有资产119万元。案件涉及金额总计1.27亿元,涉及国有企业及相关人员18人,其中青海能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4人(省管企业正职2人),青海能源公司及鱼卡公司中层管理人员6人,其他工作人员8人。
2013年12月底,根据党纪政纪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青海省纪委常委会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对5人分别作出党纪政纪处分,1人责令检查并予以诫勉谈话;其余12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青海能源公司总经理陈德明(省管企业正职)对王世才贪污、挪用公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构成失职行为;对以虚假工程决算隐匿、套取国有资金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构成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对违规发放“奖金”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构成私分国有资产行为,决定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撤销总经理职务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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