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首征“扬尘保证金” 部分企业延迟开工
●赞成者:利于走出“企业污染、政府买单”怪圈 ●质疑者:不能以治理环境为名“想收钱就收钱”
本报兰州2月20日电 (记者康劲)截至今天,兰州市安宁区内近百家建筑施工企业,都接到了一份《安宁区各类工地开工(复工)管理规定》,要求各类工地在开工前必须缴纳30万元至100万元不等的“扬尘污染管理保证金”。记者采访发现,有部分企业因不愿缴纳而延迟开工。
据悉,去年以来国内很多城市为治理大气污染和日益严重的雾霾天气,都曾有计划启动施工企业“扬尘保证金”制度,建筑企业如果在治理扬尘管理中违反规定,将会面临扣罚保证金的处罚。但据记者了解,目前真正启动征收的仅有兰州一市。
来自安宁区城市执法局的消息说,开征“扬尘保证金”目的在于严格落实兰州政府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力争实现“五个百分百”和“六项承诺”的要求。按照兰州市的要求,从今年起市区各工地(场地)内非施工区裸土覆盖率、周边围挡率、路面硬化率、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与建筑垃圾装载时采用湿式作业法率、工程车辆驶离工地车轮冲洗率,都必须达到100%要求;同时,各类施工工地(场地)还必须承诺将强制安装车辆冲洗设备、推行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做到施工现场洒水车常态作业,所有工地内不允许焚烧垃圾、不允许使用有烟煤、不允许木柴取火、不允许焚烧枯枝树叶。
按照安宁区城市执法局的规定,辖区内投资1亿元以下的工地缴纳30万元到50万元;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工地缴纳50万元到100万元,由该局建立专户进行管理。
对此,有建筑企业表示:“仅就现有的施工条件来说,要做到‘五个百分百’和‘六项承诺’,根本不可能完成。缴纳的‘扬尘保证金’成了一笔不小的负担,很可能是有去无回。”
目前,兰州市安宁区征收“扬尘保证金”的做法,也在当地引发了各界的关注。
正在召开的兰州市政协会议上,有委员认为,扬尘污染是城市大气污染物来源之一,征收“保证金”有利于走出“先污染、后治理”和“企业污染、政府买单”的怪圈。
但有部分企业却表示质疑。他们认为,政府有关部门在治理扬尘方面急于求成,更不能以治理环境为借口想收钱、就收钱。在他们看来,征收依据、决策程序、监管机制、起征标准都有待商榷。“‘扬尘保证金’今后用在何处、如何用、谁来监督这笔钱,先要讲清这些问题,不能让保证金成为执法局的账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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