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张店:1500万诚信资金为农民工护航
《工人日报》(2014年02月20日 06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冯萍 李鑫)淄博市张店区健全对建筑业工资支付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诚信资金缴存管理制度。
据悉,农民工工资诚信资金由工程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指定专户储存、专人管理,资金的使用或返还由住建部门会同相关镇、街道办事处共同监管,农民工工资诚信资金由工程中标施工单位按月缴存,诚信资金不到位不得开工。
工程开工后,施工企业每月月底前提交农民工信息登记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检查。施工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缴存的农民工工资诚信资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一个月内返还施工企业;未及时发放当月农民工工资,又拒不续存当月农民工工资诚信资金的,相关施工企业暂停在张店辖区范围内参与投标资格,工程责令停工整顿,不予进行后续工序的监督、验收,建设单位后续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外地施工企业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进入张店辖区建筑市场。
截至目前,张店区新开工工程企业共缴纳农民工工资诚信保证金1560.55万元,自新制度施行以来,新开工工程没有发生一起因工资问题引发的农民工投诉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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