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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2月15日 星期一

春节期间,全国各地的家政服务人员陆续返乡过年,此间一些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高薪聘请“家政嫂”,但多数人并不能如愿。 “家政嫂”,作为一个庞大的劳动群体,雇佣者认为其薪水逐年攀升,但“家政嫂”却认为“太没有安全感了”

“家政嫂”“高薪”之外还有什么?

■本报记者 卢越
《工人日报》(2014年02月15日 05版)

山东青岛,一家单位在人才市场打出月薪5000元招“家政嫂”的招牌。赵健鹏/CFP

据北京市家政协会统计,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政公司有4100余家,从业人员约45万人,90%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为京城60多万户家庭提供服务。

2011年5月,《北京市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出台,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

对此,家政公司管理人员认为,家政业要真正按照劳动法实施管理,还有困难。

“ 门里 ” 的生活

吕青对第一次来北京的情景仍然记忆犹新。

1999年9月13日,下岗后的吕青挎着两包衣服从老家徐州坐了13个小时的硬座火车来到北京。刚出北京站,她茫然了:北京好大,该去哪里找活儿呢?

吕青在买了一张报纸浏览招工信息后,坐上713路公交车到地坛公园东门。在这里,吕青找到了在北京的第一份工作——“家政嫂”。

吕青的第一单活儿并不轻松,照顾对象是一个50多岁的植物人,脑梗昏迷了一年多,全身无知觉,一切营养配餐要在兑了蛋白质后注射进食管。这种一级护理的工作让吕青之前的好几个专业护工都感到棘手,她们大多不到一个月就走了。

吕青坚持干了一年。每天她给病人擦两次身子,两小时翻身一次,定时按摩,从不疏忽。一年间,病人病情没有恶化,没有得褥疮。病人家属感动得握住吕青的手说:“有吕姐在就放心。”

去年8月,51岁的吕青在广州“上户”了(上雇主家服务),这家人刚生了孩子,在亲戚推荐下专门将吕青从北京请过来做“家政嫂”。今年春节,吕青留在广州和雇主一家过年。

吕青在家政这一行干了十几年,服务了20多户人家,她和雇主在离别时常有不舍,甚至泣不成声。逢年过节,从北京、长沙、大同、鄂尔多斯等地打来的问候电话,连接成让吕青暖心的网。

申永芝下岗后找到老家牡丹江的工会,通过下岗工人再培训,学会了简单的新生儿护理知识。

2007年,申永芝来到北京正式做起了“家政嫂”。

相比吕青,申永芝接的第一单活儿是照看孩子,但她却有另一番滋味儿。申永芝觉得,小孩的妈妈常常流露出的倨傲最让她受不了:“我靠劳动挣钱,凭啥瞧不起人。”

一天晚上孩子醒来吵着要找申永芝,小孩妈妈因为“吃醋”,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还让申永芝把包打开检查是否偷了东西。申永芝打开包,把里面东西全抖出来说:“你随便检查。”

申永芝离开这户人家后一身轻松:“尊重是相互的,你敬我,我必敬你;你不敬,我也不必看你脸色。”

按照申永芝所在的家政公司的规矩,“家政嫂”“出户”时要主动提出让雇主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一次,申永芝“出户”时忘了这个规矩。不久,雇主给公司打电话,无意间提到照相机不见了。

“我当时脑子一下就懵了。”申永芝赶紧给雇主打电话,虽然对方说并未怀疑她,但申永芝心里还是不好受,她告诉雇主:“是我犯了大忌没让你检查,要相机真找不着,我赔。”

几天后,雇主在收拾东西时找到了相机。申永芝得知后说:“幸好你找到了,不然黑锅我背定了。”

关于尊严的这两“仗”,申永芝觉得自己赢了。

“ 门外 ” 的担忧

吕青让雇主放心,自己却有“不放心”的事。下岗单位给自己在老家缴纳了社保,至今没有移到北京。家政服务公司前年给她买了100元人身意外险,去年和今年却没买。“没有社保,干活儿只能靠自己注意,一旦出了事儿,全是自费。”吕青说。

申永芝和吕青情况相同,社保在老家缴的,也没办转移手续。不久前申永芝在雇主家做清洁时得了甲沟炎,手肿化脓。“去医院一问,一个小手术就要花1000多块钱,我一听就吓得走了。”

申永芝所在的北京安康乐家政服务公司经理康改花告诉记者,公司应为50岁以下的员工缴纳五险。由于大多数员工均是下岗再就业,原单位已在当地为其缴纳社保,目前公司1500多名员工中,由公司在北京办理社保的只有约30名。而其余在户籍所在地参保的员工,几乎都未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大家都嫌转移手续麻烦,来回折腾,又担心转移后有些保障没了。”康改花说。

安康乐家政服务公司要求员工购买人身意外险,可很多员工不愿意:平时多加注意就行了,也没什么事儿,干嘛要交那个钱?康改花一直想把大家召集起来,请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宣传相关知识,可员工不是“上户”就是“下户”,很难召集在一起。

“家政嫂”谢成荣平时在雇主家中也会看一些关于职工劳动保障的电视节目,她直言“太没有安全感了”,“平时干活磕磕碰碰受点伤都在所难免,出了事儿谁来为我们提供保障?”

谢成荣近年来常觉得背和腰部疼痛,担心落下病根,却又因异地就医报销难、费用高昂,不敢上医院。

据了解,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社保基数有区别,加之社保信息的不完全联网,政策不统一等,我国社保跨区域转移困难,各种手续也较复杂。单单医保这一项,就成了不少“家政嫂”的“心病”。

在城市里的不同家庭,“家政嫂”们悉心照料雇主的忙碌身影时常在窗前闪现,而她们因病痛发出的低声呻吟,却淹没在都市车水马龙的喧嚣之中。

员工制 、 中介制 ?

据北京市家政协会统计,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家政公司有4100家,从业人员约45万人,90%为外来务工人员,他们为60多万户家庭提供服务。

2011年5月,北京市出台《关于鼓励发展家政服务业的意见》(简称“家七条”),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使用统一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

与家政公司员工制相对应的是中介制,后者在目前的家政市场大量存在。中介制是由家政公司给服务人员介绍工作,收取中介费后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家政人员的工资由雇主直接发放。

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扬告诉记者,员工制中家政公司与家政人员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家政人员作为员工代表公司去雇主家服务,工资由家政公司按月支付。发生人身损害事故时,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五险,则须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而中介制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雇主与家政人员之间的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侵权,适用侵权责任法中的雇主责任规定。

刘扬认为,目前员工制家政公司数量少,一是公司缴纳社保成本高、负担重;二是风险大,比如发生劳动纠纷,家政公司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安康乐家政公司从成立之初就实行员工制,可康改花坦言,家政业要真正按照劳动法实施管理,还有困难。

“首先,拿休息权来说,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可实际上做“家政嫂”的都是24小时工作,也根本没有双休日的概念。”康改花说。

谢成荣告诉记者,她工作以26天为一个月,中间不休息,在“户上”照顾婴儿,每3小时喂一次奶,头半夜几乎睡不了觉,要是孩子不舒服,成宿都得照顾,工作强度很大。

“法律规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三倍工资,但客户肯定不干。”康改花说。

几天前,吕青给记者打来电话,提到春节期间北京市红十字会血液中心给她专门发了贺年短信——从来到北京的那年起,吕青已连续义务献血15次。这个“异乡人”用自己的方式给这座城市增添了温暖注脚,而这40多万“异乡人”所期盼的,或许更有这座城市给予她们的温暖——关于信任、友善和尊重,还有安心踏实有保障的同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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