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为残疾儿童教育补齐短板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24日 05版)
本报讯 1月20日,由教育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出台。根据《提升计划》,预期到2016年,全国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0%以上,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提升计划》提出提高普及水平、加强条件保障、提升教学质量等三项重点任务,以及六项主要措施,包括:扩大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规模;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大特殊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深化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提升计划》要求“尽可能在普通学校安排残疾学生随班就读”,高等学校“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招收”,“将特殊教育相关内容纳入教师资格考试”、“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等。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全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约为8万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仅为71.9%,远低于普通小学的净入学率(99.5%)和初中的毛入学率(98%)。全国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平均为2100元,为普通学校的3倍左右,《提升计划》实施后,该标准将达到普通学校的8倍左右。
《提升计划》还专门针对日益受到关注的孤独症儿童提出,鼓励在现有特殊教育学校中设立孤独症教育康复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试点建设孤独症特殊教育学校。(沙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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