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设立师德档案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11日 07版)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福建省将为每一位中小学教师建立师德档案,记载师德考核评议、教育培训、师德承诺、不良行为及处罚结果等,并作为教师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重要依据。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强调,在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严重失德者档案,杜绝丧失教师资格者重新混入教师队伍。
根据意见,学校应定期组织学生、家长、教师开展师德评议,每学年确定教师的师德考核等次。师德考核结果按不低于30%的权重计入教师绩效考核结果。教师凡有《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规定的20种“一票否决”情形的,当年度师德考核、绩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师德考核结果还应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履职考核、职务(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等的主要依据。
为了规范失德行为惩处,还将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明确不可触犯的师德禁行行为,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教师的失德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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