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规范中小学营养餐管理
饭菜质量要过10道关
本报讯 (记者 杨明清) 为保障中小学生的饮食安全,让学生吃得健康,吃得更有营养,青岛市教育局、联合质监局、发改委等近日发布《青岛市中小学生营养餐管理规范》,要求全市所有的中小学必须配有专兼职营养师,且每周以鸡为原料的菜品不得超过两次,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规范》的出台经过了征求家长意见和专家讨论后,将吃鸡的次数改为一周两次。青岛市教育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李保旗介绍,这是根据广大家长的意见和考虑农村孩子的实际情况及不同孩子的不同口味作的调整。
在食品营养管理方面,《规范》要求学校食堂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营养师负责食品营养管理工作,学校应提前一周公示周学生营养餐营养素的摄入量及含量食谱,接受监督。学校应建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负责营养餐监督测评,参与营养餐管理工作。学生餐价格有变化,需通过听证会、民意调查和专家评审。校长作为学校第一责任人必须对学生们的饮食做好相应的界定与监督工作,以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避免在学生中出现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
李保旗告诉记者,对于家长来说,无论是学校食堂还是配餐公司,最关心的无疑是饭菜的安全问题。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安全,在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于配餐公司的饭菜要求要进行9项检测,而规范中又增加至10项。其中学校食堂应进行6项检测:对营养餐进行感官检测;测定蔬菜农药残留、畜肉瘦肉精等;对亚硝酸盐等进行快速检测;对化学消毒剂浓度测试;对食品冷藏设施监控温度;对食品加工出锅及销售温度进行监控。营养餐配送单位检验项目比学校食堂更多,除了学校食堂进行的6项检测之外,还要进行另外4项检测。即:分餐工具、容器清洁度测定;大肠菌群测定;定期对紫外线消毒灯强度测定;对盒饭分装间工具、容器、餐具及熟食工具容器进行大肠菌群测定等。
《规范》要求,学生餐不得长期食用一种主食,肉、鱼、禽、蛋、豆制品、蔬菜应适当搭配。荤菜应尽量采用瘦肉;每周以鸡为原料的菜品不得超过两次;每周油炸食品不得超过一次。在规范正式出台前,市教育局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征求意见稿,当时规定以鸡为原料的菜品每周不得超过一次。不过,经过征求家长意见和专家讨论后,将吃鸡的次数改为一周两次。李保旗介绍,这是根据广大家长的意见和考虑农村孩子的实际情况及不同孩子的不同口味作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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