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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14年01月09日 星期一

“有法律纠纷,我们帮你搞定”

——福建工会创新举措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吴铎思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09日 06版)

“不管结果如何,不管企业是否继续坚持走一审、二审,龙岩市总工会都会继续关注,发挥工会法律援助的作用,直至事件得到完全解决。”日前,在福建省龙岩市总工会的介入下,龙岩市某机械企业因搬迁引发纠纷的案件最终告一段落。

“企业搬迁,部分职工因家庭原因不愿接受异地安置,企业采取让职工每天按时打卡只发基本工资的方式,引发36名职工向市政府集体上访16次。”龙岩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部长林添福告诉记者,接到职工们的求助后,市总工会联系了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经多次沟通、调解,最终21名职工达成调解协议;另15名职工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近期也将作出裁决。

十几年来,作为一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力量,工会法律援助给无数职工带来希望和力量。“以职工为本、依法维权”,福建省总工会副主席高榕告诉记者,2013年福建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建设和案件受理结案率均超全国平均水平。

力求“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专业性强,受理、办理、归档、结案每一个流程都要付出心血。”高榕说,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工会法律援助已成为政府法援的必要补充。

“有难必帮、有诉必接、有访必查、有案必援”,是工会法律援助的努力方向。近年来,福建县级以上总工会全部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在各级职工服务中心开设了法律援助窗口。同时,建立了受理、审查、实施法律援助的工作制度,实施一站式服务。“职工有需求,第一时间就能得到帮助。”

法律援助是知识的援助、能力的援助、信心的援助。三明某企业因停工导致30多名职工待岗,职工反映工资计算办法未经职代会举手表决、待工工资偏低、待工期间须随时上岗等问题。三明市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召集仲裁办、律师事务所的兼职调解员进行探讨,从法律和政策层面寻求最佳解决方案,与企业工会沟通协调,最终促成企业吸收市总工会意见,出台新的待工方案,得到职工认同。

福建工会涉及农民工的法律援助案年年增加,仅靠工会原有的调解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法院面临“案多人少”的诉讼压力,而非诉调解因为没有法律强制执行导致重新提起诉讼,浪费了司法资源。为强化职工维权力度,各级工会创新方法,建立了“职工110”社会联动领导小组、城际间职工就业维权联盟、职工法律顾问团、维护进城务工人员合议庭等。推行工会法律服务首席顾问制,组建由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职工法律顾问团”。永安市总工会与法院联合下文,在基层工会中,选聘了30名工会干部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福州市总工会与市司法局建立法律援助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实现维权效益最大化

“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仅靠工会显然力不从心。”高榕说,“借力”是福建工会法律援助的一大特点,整合内外资源,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律援助队伍。

龙建霖是福建省总工会的公职律师,每年他都要承接不少法律援助案件,“有时复杂的案件需要几年才能结案,需要花费不少时间和精力。”他告诉记者,曾经一名职工工伤案件历经7年,从仲裁、一审、二审和三审,才最终圆满结案。

“工会公职律师、劳动争议调解员、劳动争议兼职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在职工法律援助中起到重要作用,我们在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高榕说,工会积极利用社会资源,组建职工法律援助团和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政府也越来越重视支持工会的法律援助工作,同时更多的律师、法官、专家、学者加入到工会法律援助队伍中来。目前,福建省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共有专兼职法律援助人员1000多人,为职工当事人提供代书、法律咨询、仲裁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

在福建省职工帮扶中心,每个工作日都有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为职工维权志愿者在这里值班,提供免费咨询,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几年前,该律师事务所主动上门,并信守承诺坚持至今。记者了解到,全省许多职工帮扶中心都有律师主动上门表示愿意提供法援服务。

黄家焱是龙岩一家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是一名农民工法援志愿者,并出资每天派一名律师在市职工服务中心日常坐班,随时解答农民工的法律咨询,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说,要让公平公正的阳光,洒进每一位受助农民工的心里。

选择最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

“坐在服务中心等职工上门是一种方式,而主动到基层,走到职工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则是一种工作态度。”高榕告诉记者,在开展法律援助中,各级工会采取最有利于受援人的方式,积极为劳动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据介绍,福州市总工会建立了重大劳动关系信息问题报告机制、“红色”、“黄色”信息档案监控机制、重大节假日劳动矛盾争议集中排查机制,力求第一时间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厦门,每逢节假日,90名维权志愿者轮流深入外来员工聚集的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方便帮助职工群众解答问题。

在泉州,市总工会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在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和员工集中的职工服务站设立“劳动争议纠纷接待点”,推动职工侵权案件的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快执,采取优先执行、穷尽执行措施,解决职工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问题。

在龙岩,法律志愿者进山区、矿区、农民工聚集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普法宣传。

法律援助工作是个“暖心工程”,“只有充分整合工会内外资源,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实现维权效益最大化;只有勇于探索和创新,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不断深化发展;只有坚持服务职工,工会法律援助工作才能发挥应有作用。”高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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