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一民企要求员工承诺自愿“放弃星期天、节假日”,“坚持下午不定时下班”,“迟到一分钟罚130元”,“将每月实领工资的30%押在公司”……
“霸道”承诺书=“高标准”要求?
企业董事长称,没想到此举违法,将立即申报建立工会,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报讯 (记者高柱)“对员工而言,这份承诺书的确显得有点不近人情和‘霸道’!”1月7日,记者来到四川遂宁四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春林承认让员工作出放弃节假日等承诺是“失误”,并急切地向记者表明:他们原本想的是,既然给了员工高薪,就要同时订立高标准来严格要求,但没想到,此举有违相关法律规定。事实上,他们还没有照此执行。为吸取教训,他表示“下午就立即去申报建立工会”,避免此类不利于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事件再次发生。
四坚公司成立于去年6月。周春林告诉记者,虽然企业发展较快,目前接受的工程项目已有上亿元之多,但确有少部分员工的表现未与企业快速发展要求“同步”。“有的长期拿不到业务还上班表现懒散”,周说,既然公司对所有员工都给了在当地算是“高薪”的人均不低于3000元/月的工资,那么,公司总要订立点“高标准”来加以约束要求吧?于是,在去年12月下旬,公司要求无论高中层管理人员还是一般员工都必须和公司签订一份承诺书,如不签订则视为自动离职,然而,令周春林始料未及的是,这份承诺书近日在网络上被曝光后被戏称为“最霸道员工承诺书”,并将他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说承诺书“霸道”,一点不假!记者看见员工承诺书有如此内容:“我愿意放弃星期天、节假日(春节假日除外),坚持下午不定时下班(根据公司需要加班1~2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迟到一分钟罚130元;我自愿将每月实领工资的30%押在公司,押满两万元为止……”而高层、中层、挂职干部的承诺书则显示:“若因我个人及家庭{父母、老公(老婆)、有望能成婚的男(女)朋友}原因,一年之内辞职,望征得公司同意后让我辞职,但我所押工资、奖金、押金我将主动放弃,一分不要……”
上述“条款”一出,立即在员工中产生了波动不小的反应。“这些‘条款’忽视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在这里肯定没法再干下去了!”一名事后为此辞职离开的员工对记者说,“公司要我们承诺的这些条款,显然不尊重我们个人的合法权利。”据悉,截至目前,该公司已有4名员工因此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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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准备立案处理
本报讯 (记者高柱)“该公司开出的承诺书本身已经违背了《劳动合同法》。”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民洪认为,公司要求员工签订的承诺书,如果员工签订,则形成合同,既然是合同,公司不按合同执行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该公司按照合同执行,又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在他看来,“公司要求职工必须遵守的规范就是规章制度,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给予公司警告并责令改正,已经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目前遂宁市劳动监察部门已看到相关投诉,并准备立案加以处理。
“我们随时随地欢迎劳动监察部门来调查处理!”四坚公司总经理龙道才悄悄向记者透露,其实,他们要求公司所有员工都要签订承诺书,并不是真想切实加以执行,只是为了考验一下那些“懒散”又不怎么干事的员工。据他讲,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司不仅没有按承诺书上所列条款执行,相反还作出新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周休息一天,凡国家法定正假都休息一天,而值班人员都领双倍工资,凡遇家中“红白”事可带薪休假……
“企业订立任何规定非同儿戏,并绝不允许随意侵犯员工的合法权利!”当陪同记者前去采访的遂宁船山区总工会干部直截了当向周春林董事长指出上述承诺书条款有违法嫌疑后,“快人快语”的周春林笑容满面地表示接受,并转身叫来身边工作人员:“下午立即到区总工会去申报成立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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