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与31省(区、市)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京津冀确定了PM2.5年均浓度下降25%的目标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08日 01版)
本报北京1月7日电 (记者王冬梅)环保部7日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京、津、冀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
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
据悉,国务院还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