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重污染天气应对成官员评价重要依据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08日 01版)
本报呼和浩特1月7日电(记者张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消息,从今年起,内蒙古将在每年初对各盟市上年度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原因导致持续3天重污染天气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依法实行问责。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成立本地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盟市加快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每年初对各盟市上年度落实情况进行的考核,考核结果将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