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艺术基金正式成立
《工人日报》(2014年01月06日 05版)
本报讯(记者赵亮)2013年12月30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艺术基金成立座谈会上,文化部有关人士介绍了国家艺术基金成立的有关情况。
国家艺术基金为公益性基金,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重点围绕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和人才培养四大方向进行资助,其中艺术创作是基金支持的重点。与人文领域其他类型的基金相比,艺术基金具有多样性、开放性、广泛性、复杂性的特点。和其他同类政府基金相比,艺术基金打破了体制、系统、行业和地域的局限,具有开放性和广泛性的特点,面向全社会,国有、民营、机构和个人都可以申报。
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蔡武表示,国家艺术基金的成立,体现文化部门转变职能、创新艺术创作生产引导方式,推进我国艺术治理“管”“办”分离、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力。在资金来源上,它既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又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在申报和资助范围上,打破了行业、系统、体制和地域的限制,搭建了一个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平等的平台。同时,国家艺术基金改变了以往财政投入直接“养人”的模式,通过间接赞助、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绩效考评等手段,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保证资金投入和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也有利于督促被资助者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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